縣工商局四項措施推進散煤燃燒治理工作
時間:2018年06月13日 點擊次數:4261
一、明確目標、壓實責任。縣政府〃6.9〃會議召開后,縣工商局6月10日(周日)迅速召開正股級以上人員會議,傳達貫徹縣政府〃6.9〃會議精神,安排迎接中央環保督蔡組〃回頭看〃檢查工作。為傳導壓力,明確責任,縣局與各工商所簽訂了《散煤燃燒治理目標責任書》,確保各所轄區散煤銷售點無死灰復燃現象,無新增散煤銷售點。
二、源頭治理,切斷通道。6月11日下午縣工商局召集全縣6個潔凈型煤配送中心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全縣各個潔凈型煤配送中心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從源頭上切斷銷售渠道,配合禁燃區散煤“清零”行動。各配送中心負責人作出承諾:堅決不向禁燃區銷售型煤并簽訂了《不向禁燃區銷售型煤承諾書》,
三、強化巡查,嚴格監管。各工商所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頻次,對轄區已取締的散煤燃燒點進行不少于每周兩次的巡查,同時加大對潔凈型煤配送中心和型煤點的管控力度,敦促其不得向禁燃區銷售型煤。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查扣,并通知環保部門對型煤生產單位進行斷電。
四、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工商局以宣傳為引領,爭取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努力把散煤燃燒治理升級為全民行動,各工商所在做好市場巡查的同時,通過懸掛條幅、村廣播、宣講等方式,做好政策解釋和政策宣傳工作。讓廣大人民群眾自覺不買煤、不用煤,形成節能環保的好習慣,以實際行動助力藍天保衛戰。
二、源頭治理,切斷通道。6月11日下午縣工商局召集全縣6個潔凈型煤配送中心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全縣各個潔凈型煤配送中心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從源頭上切斷銷售渠道,配合禁燃區散煤“清零”行動。各配送中心負責人作出承諾:堅決不向禁燃區銷售型煤并簽訂了《不向禁燃區銷售型煤承諾書》,
三、強化巡查,嚴格監管。各工商所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頻次,對轄區已取締的散煤燃燒點進行不少于每周兩次的巡查,同時加大對潔凈型煤配送中心和型煤點的管控力度,敦促其不得向禁燃區銷售型煤。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查扣,并通知環保部門對型煤生產單位進行斷電。
四、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工商局以宣傳為引領,爭取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努力把散煤燃燒治理升級為全民行動,各工商所在做好市場巡查的同時,通過懸掛條幅、村廣播、宣講等方式,做好政策解釋和政策宣傳工作。讓廣大人民群眾自覺不買煤、不用煤,形成節能環保的好習慣,以實際行動助力藍天保衛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