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懂法用法 提升執法水平——醫保局開展《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專題培訓
時間:2021年08月30日 點擊次數:5528
《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由國家醫療保障局于2021年6月11日正式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為使全局工作人員盡快熟悉《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 為強化行政執法人員對新法的理解和適用,提升醫保執法人員嚴格規范執法水平,加快推進依法行政,2021年8月27日上午,在醫保局5樓會議室組織局全體工作人員、執法人員學習貫徹新修訂的《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并開展法制培訓。
會議上,主任科員楊靜同志領學了《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共7章62條的全部內容,對貫徹實施《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提出指導性意見。重點對新實行的《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行政處罰的法律適用、行政處罰的程序等規定要點、亮點予以解讀,從法條入手,對在醫保基金管理方面如何正確適用該法進行通俗易懂的講解。
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景軒同志對培訓和下步執法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充分認識執法培訓的重要意義,二是總結和弘揚醫保執法工作中取得好的經驗,三是執法工作中應把握的主要問題。要求大家通過培訓,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能力建設,樹立“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行政執法隊伍,使醫保基金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撰稿:孫志華)
會議上,主任科員楊靜同志領學了《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共7章62條的全部內容,對貫徹實施《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提出指導性意見。重點對新實行的《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行政處罰的法律適用、行政處罰的程序等規定要點、亮點予以解讀,從法條入手,對在醫保基金管理方面如何正確適用該法進行通俗易懂的講解。
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景軒同志對培訓和下步執法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充分認識執法培訓的重要意義,二是總結和弘揚醫保執法工作中取得好的經驗,三是執法工作中應把握的主要問題。要求大家通過培訓,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能力建設,樹立“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行政執法隊伍,使醫保基金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撰稿:孫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