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啟動公告
時間:2021年04月14日 點擊次數:9634
封征啟〔2021〕第8號
為保障封丘縣經濟發展用地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封丘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用途
擬作為工礦倉儲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項目建設用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地塊一:該地塊涉及荊隆宮鄉,四至范圍:東至經一路,西至孫陳公路,南至工業六路,北至荊隆宮鄉農民集體土地。
擬征收地塊二:該地塊涉及荊隆宮鄉,四至范圍:東至經三路,西至西二干渠,南至荊隆宮鄉農民集體土地,北至港北大道。
擬征收地塊三:該地塊涉及荊隆宮鄉,四至范圍:東至經一路,西至孫陳公路,南至荊隆宮鄉農民集體土地,北至港北大道。
擬征收地塊四:該地塊涉及荊隆宮鄉,四至范圍:東至經五路,西至荊隆宮鄉農民集體土地,南至荊隆宮鄉農民集體土地,北至荊隆宮鄉農民集體土地。
擬征收地塊五:該地塊涉及荊隆宮鄉,四至范圍:東至經二路,西至經一路,南至工業六路,北至港北大道。
三、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封丘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歸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清點、確認、測繪。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封丘縣政府已對現場影像進行了鎖定,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在實施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封丘縣人民政府
2021 年 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