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封丘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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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政土〔2021〕1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封丘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封丘縣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封丘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一、計劃的目的、意義
(一)計劃的目的。
編制供地計劃的目的是落實全縣及各鄉(鎮)建設用地供地地塊,安排落地時序,從總量、結構、時序、布局等方面提高供地的合理性,科學性,將全年的供應地塊納入計劃中,做到統一管理、統一部署,是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保障民生,促進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重要舉措。
(二)計劃的意義。
供地計劃的編制是指導2021年全縣建設用地的供應,滿足保障性住房和經濟發展用地的需求,實現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手段,對加強土地市場調控,有效控制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引導工業項目投資,優化產業布局,調整房地產市場供應結構,滿足居民的基本住房消費需求,保障封丘縣房地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等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指導思想、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為目標,以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土地為基本要求,立足保護資源,保持發展,保障民生,積極為全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物質基礎和支撐。按照產業布局、結構和時序,落實差別化土地供應政策,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嚴格控制增量,積極盤活存量,進一步促進封丘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城鄉統籌原則。堅持城鄉統籌發展,推進城市化進程,縮小城鄉差距,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合理安排城鄉用地,促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
2.節約集約用地原則。科學確定土地供應量,優化土地供應布局,提高建設用地利用效率。
3.供需平衡原則。建設用地供給總量與市場需求總量相平衡,供需雙向調節,保障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4.有保有壓原則。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優先供應存量建設用地和閑置土地,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給,確保經濟建設發展和重點工程建設用地,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使用建設用地。
5.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原則。嚴格保護基本農田,實現土地可持續利用;挖掘存量土地利用潛力,引導土地需求流向存量建設用地的挖潛和利用,合理安排供給土地在舊城改造與新開發中的空間分布,控制城市建設無序擴張。
6.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發展方向和縣域經濟發展趨勢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封丘縣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明確縣域功能定位、優化空間布局結構的基礎上,加快我縣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土地供應向優勢產業傾斜,促進縣域經濟協調發展。
三、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根據封丘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封丘縣2021年國有建設用地計劃供應總量為227.6936公頃。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根據供地方式和土地用途,劃分封丘縣2021年城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供應結構,詳見下表: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表。
封丘縣2021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表
單位:公頃
用地性質 | 土地用途 | 地塊面積(公頃) | ||
經營性用地 | 商服 | 33.6369 | ||
商品房 | 中小套型商品房 | 108.2319 | ||
其他商品房 | ||||
工礦 | 37.0527 | |||
小計 | 178.9215 | |||
劃撥用地 |
保障性 住房 |
廉租房 | ||
危舊房拆遷安置房 | ||||
公共租賃住房 | 2.7037 | |||
棚戶區改造住房 | ||||
經濟適用房 | ||||
農轉非安置房 | ||||
其他劃撥用地 |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 | 46.0684 | ||
交通運輸用地 | ||||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 ||||
小計 | 48.7721 | |||
合計 | 227.6936 |
劃撥性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48.7721公頃;出讓性用地177.5648公頃,其中商服用地33.6369公頃,住宅用地108.2319公頃,工礦倉儲用地37.0527公頃。
四、政策導向
(一)優化土地供應結構。
在城市發展過程中,不同類型用地投資對GDP貢獻率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對GDP貢獻率小、投入產出率低的行業,限制用地規模,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促進城市整體經濟效益的提高。從城市長遠發展來看,應解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公共設施建設滯后的現狀,確保城市經濟的有機增長,布局結構的均衡合理,促進城市各產業的協調發展。
合理安排住宅用地,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設,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并優先保證供應。
突出經濟發展支撐項目用地服務,充分保障招商引資、重點工程項目和優勢產業用地需求。
嚴格按照功能定位、產業政策和主導發展方向,優先安排工業建設項目用地供應,從嚴從緊控制經營性房地產開發用地總量,防止擠占工業項目用地指標。
(二)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
從嚴控制城市用地規模,確定各項建設用地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嚴格按國家標準進行各項市政基礎設施和生態綠化建設。嚴格落實單宗商品住宅項目用地面積不超過7公頃的規定,控制單宗房地產用地建設用地規模。
(三)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
嚴格落實工業和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工業用地和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包括配套的辦公、科研、培訓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須實行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公開出讓。
推進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除軍事、社會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繼續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外,對國家機關辦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產業)、城市基礎設施以及各類社會事業用地要積極探索實行有償使用,對其中的經營性用地先行實行有償使用。
土地出讓合同和劃撥決定書要嚴格約定建設項目投資額、開竣工時間、規劃條件、價款、違約責任等內容。對非經營性用地改變為經營性用地的,應當約定或明確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依法出讓。
五、保障措施
(一)嚴格執行各項計劃指標。
商服用地和商品房住宅用地為指令性指標,必須嚴格執行供應指標,嚴格按照“招拍掛”方式出讓,并將供地指標完成情況與土地出讓金數量掛鉤,避免計劃量多,完成量較少的情況;工業用地預測性指標,嚴格執行“招拍掛”方式供應,發揮地價杠桿調控作用,促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同時加強對供應土地利用的監控力度。對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實施、土地市場調控政策變化等確需調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由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協調決策機構集體研究確定后,報原批準機關同意,并重新公布。
(二)積極強化措施,確保供地服務效率質量。
計劃實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點,強化服務,保障供應,對年度重點大項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蹤服務,全程保障,切實滿足項目建設用地需求。
(三)建立供地計劃公示制度,提高土地供應的透明度。
為了保證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建議建立供地計劃公示制度,提高土地供應的透明度,防止因地荒而產生房地產市場的波動。
(四)建立協調配合的有效機制,保障土地供應計劃的有效執行。
對列入2021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項目,用地單位應切實負責,積極籌措資金,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各有關部門對項目辦理土地供應涉及相關手續應予以充分支持;政府對列入指標安排使用計劃的項目應進行跟蹤管理,積極協調項目推進中出現的征地、拆遷等問題,以保障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順利完成。
(五)建立計劃執行監督和獎懲制度。
政府及建設用地供應各相關部門應從自身的職責出發,全面落實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建立計劃執行監督和獎懲制度。
(六)建立計劃執行情況定期協調和通報制度。
為保證2021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有效實施,政府及建設用地供應各相關部門定期召開計劃執行情況協調會,各供地單位、用地單位等溝通計劃執行情況,協調解決計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向上級部門通報計劃執行情況,必要時,提出計劃調整方案報上級部門批準后執行。
六、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詳見附件。
附件:1.封丘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2.封丘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宗地表
附件1:
封丘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 ||||||||||||||||||||
單位:公頃 | ||||||||||||||||||||
用途 區縣 |
合計 |
商服 用地 |
工礦倉 儲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 交通運輸用地 |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
特殊 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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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公共租賃住房用地 | 經濟適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合計 | 227.6936 | 33.6369 | 37.0527 | 110.9356 | 2.7037 | 108.2319 | 46.0684 | |||||||||||||
封丘縣 | 227.6936 | 33.6369 | 37.0527 | 110.9356 | 2.7037 | 108.2319 | 46.0684 | |||||||||||||
封丘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宗地表 | |||||||
單位:公頃 | |||||||
序號 | 宗地編號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積 | 宗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供地時間 | 備注 |
1 | 2021-1 | 王村鄉劉王村 | 0.6845 | 工業用地 | 出讓 | 二季度 | |
2 | 2021-2 | 王村鄉劉王村、王王村 | 6.8295 | 工業用地 | 出讓 | 二季度 | |
3 | 2021-3 | 火王莊、前方莊、城關鄉西孟莊 | 9 | 商業用地 | 出讓 | 二季度 | |
4 | 2021-4 | 城關鄉三里辛村 | 9.8223 | 住宅用地 | 出讓 | 二季度 | |
5 | 2021-5 | 王村鄉前大寺村 | 9.9168 | 住宅用地 | 出讓 | 二季度 | 博學南 |
6 | 2021-6 | 城關鄉西孟莊 | 7.2660 | 批發零售用地 | 出讓 | 二季度 | |
7 | 2021-7 | 王村鄉前方莊村 | 0.4280 | 批發零售用地 | 出讓 | 二季度 | |
8 | 2021-8 | 城關鎮南街村 | 1.5480 | 科教用地 | 劃撥 | 二季度 | |
9 | 2021-9 | 行政路南 | 0.8795 | 住宅用地 | 出讓 | 三季度 | |
10 | 2021-10 | 封曹路北、天然渠東 | 15.5982 | 商業用地 | 出讓 | 三季度 | |
11 | 2021-11 | 馮村鄉馮馬臺村 | 0.2006 | 批發零售用地 | 出讓 | 三季度 | |
12 | 2021-12 | 陳橋鎮辛莊驛村 | 0.2005 | 批發零售用地 | 出讓 | 三季度 | |
13 | 2021-13 | 荊鄉回族鄉前荊鄉村 | 0.2004 | 批發零售用地 | 出讓 | 三季度 | |
14 | 2021-14 | 留光鎮留光村 | 0.2001 | 批發零售用地 | 出讓 | 三季度 | |
15 | 2021-15 | 尹崗鎮杜辛莊村 | 0.1707 | 批發零售用地 | 劃撥 | 三季度 | |
16 | 2021-16 | 應舉鎮南黃莊村 | 0.0673 | 批發零售用地 | 出讓 | 三季度 | |
17 | 2021-17 | 前大寺、前趙寨、盛水源村 | 25.0405 | 科教用地 | 劃撥 | 三季度 | |
18 | 2021-18 | 前大寺、范莊村 | 19.4799 | 科教用地 | 劃撥 | 三季度 | |
19 | 2021-19 | 陳固鎮邢莊村 | 0.105 | 批發零售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
20 | 2021-20 | 尹崗鎮段寨村 | 0.2001 | 批發零售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
21 | 2021-21 | 潘店鎮周口村 | 7.3481 | 工業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
22 | 2021-22 | 陳橋鎮鳳凰臺村 | 0.8686 | 住宅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
23 | 2021-23 | 荊隆宮胡蔡村 | 4.1324 | 工業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
24 | 2021-24 | 封曹路北、天然渠東 | 13.0485 | 住宅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中創 |
25 | 2021-25 | 城關鄉三里辛村 | 11.0566 | 住宅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
26 | 2021-26 | 李莊鎮劉莊村 | 2.5633 | 公共租賃住房 | 劃撥 | 四季度 | |
27 | 2021-27 | 李莊鎮苦莊村 | 0.1404 | 公共租賃住房 | 劃撥 | 四季度 | |
28 | 2021-28 | 城關鄉石莊村 | 6.0819 | 住宅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一中東 |
29 | 2021-29 | 王村鄉后大寺村 | 6.6739 | 住宅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民生南 |
30 | 2021-30 | 城關鎮南范莊村 | 13.0485 | 住宅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文化路南 |
31 | 2021-31 | 王村鄉新李莊村、范莊村 | 16.4914 | 住宅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范莊改造 |
32 | 2021-32 | 王村鄉杜莊 | 8.1847 | 工業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
33 | 2021-33 | 王村鄉王王村 | 9.8735 | 工業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
34 | 2021-34 | 王村鄉陳王村、新李莊村、范莊村、前大寺村 | 20.3439 | 住宅用地 | 出讓 | 四季度 | 公安局北 |
合計 | 227.6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