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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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封丘縣自然資源局 封丘縣統計局
(2022年4月6日)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2018年12月,我縣開展了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三調”全面采用優于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制作調查底圖,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云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歷時3年,900多人員先后參與調查,匯集了90108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全縣國土利用狀況。經縣政府同意,現將全縣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82570.74公頃(1238561.10畝)。其中,水澆地82482.52公頃(1237237.80畝),占99.89%;旱地88.22公頃(1323.30畝),占0.11%。
二、園地
園地2518.43公頃(37776.45畝)。其中,果園1343.30公頃(20149.50畝),占53.34%;其他園地1175.13公頃(17626.95畝),占46.66%。
三、林地
林地5799.45公頃(86991.75畝)。其中,喬木林地2512.43公頃(37686.45畝),占43.32%;竹林地2.58公頃(38.70畝),占0.04%;灌木林地5.00公頃(75.00畝),占0.09%;其他林地3279.44公頃(49191.60畝),占56.55%。
四、草地
草地115.88公頃(1738.20畝),均為其他草地。
五、濕地
濕地436.06公頃(6540.90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包括7個二級地類(我縣涉及1個),全部為內陸灘涂。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
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7757.66公頃(266364.90畝)。其中,建制鎮用地2501.92公頃(37528.80畝),占14.09%;村莊用地15147.47公頃(227212.05畝),占85.30%;采礦用地35.50公頃(532.50畝),占0.20%;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72.77公頃(1091.55畝),占0.41%。
七、交通運輸用地
交通運輸用地3975.39公頃(59630.85畝)。其中,鐵路用地16.65公頃(249.75畝),占0.42%;公路用地1349.71公頃(20245.65畝),占33.95%;農村道路2609.03公頃(39135.45畝),占65.63%。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8644.65公頃(129669.75畝)。其中,河流水面4441.71公頃(66625.65畝),占51.38%;湖泊水面9.93公頃(148.95畝),占0.11%;坑塘水面1008.66公頃(15129.90畝),占11.67%;溝渠1871.51公頃(28072.65畝),占21.65%;水工建筑用地1312.84公頃(19692.60畝),占15.19%。荊隆宮鄉、陳橋鎮、曹崗鎮、李莊鎮、尹崗鎮等5個鄉(鎮)級行政區水域面積較大,占全縣水域的 64.90%。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機構改革后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縣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范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完成國家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要堅持系統觀念,加強頂層規劃,因地制宜,統籌生態建設。要堅持節約集約,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要繼續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大力推廣節地模式。
“三調”成果是全縣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規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統一底圖,落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