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公告
時間:2022年04月26日 點擊次數:14468
為公共利益所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封丘縣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4月 26日作出封政房征字〔2022〕1號房屋征收決定,現依法進行公告。《封丘縣健康路中段 行政路中段綜合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決定》和《封丘縣健康路中段 行政路中段綜合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與本決定一并公布(見附件)。
被征收人對封政房征字〔2022〕1號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新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封丘縣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