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批)
時間:2023年12月13日 點擊次數:2893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 ||||||||||
第十批 2023年12月12日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 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辦結 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 辦結 |
責任人 被處理情況 |
3 | D3HA202312010023 | 新鄉市獲嘉縣大新莊鄉東新莊村西側,無名機械加工廠,2020年該廠違規占用村2畝基本農田建廠,噴漆味道大,噪聲大,影響居民休息。 | 新鄉市獲嘉縣 | 大氣 |
(一)關于違規占用村2畝基本農田建廠問題 經查,該問題不屬實,經獲嘉縣自然資源局調查,該廠用地屬于工業用地。 (二)關于大新莊鄉世軍機械加工廠噴漆問題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現場調查時獲嘉縣大新莊鄉世軍機械加工廠時處于停產狀態,現場檢查未發現有噴漆設備。因少量原材料(含有底漆的鑄鐵件)搬卸過程中有磕碰掉漆現象,該廠用水性環保漆進行補刷。經新鄉市生態環境局獲嘉分局與大新莊鄉政府人員走訪周邊住戶,均反映未發現該廠存在噴漆情況。綜上該廠補漆問題屬實,噴漆問題不屬實。 (三)關于噪聲大問題 經查,該問題不屬實。現場調查時該工廠處于停產狀態,經新鄉市生態環境局獲嘉分局與獲嘉縣大新莊鄉政府人員走訪周邊住戶,群眾反映該廠在日常生產中不存在噪聲污染問題。2023年12月6日該廠正常生產,獲嘉縣環境監察大隊委托獲嘉縣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對該廠噪聲舉報進行監測,監測報告顯示該廠界環境噪聲符合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區晝間標準。綜上所述該廠噪聲污染問題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新鄉市生態環境局獲嘉分局督促該廠整改到位,同時加強日常監管,舉一反三,加大對獲嘉縣企業環境監管力度,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7日辦結。 (一)整改情況 該廠已對車間內地面進行清理。已停止補漆行為,并簽訂承諾書,承諾今后不再對磕碰掉漆的原材料進行補漆,有需要補漆的退回原廠處理。 (二)處理情況 新鄉市生態環境局獲嘉分局已對獲嘉縣大新莊鄉世軍機械加工廠下達《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該廠禁止補漆行為,車間物品進行整齊擺放,并對物料進行覆蓋。 |
已辦結 | 無 |
8 | D3HA202312010031 | 1.新鄉市輝縣市常村鎮井溝村和衛輝市唐莊鎮后溝村,不清楚是哪個企業的多名人員在山上和土地上違規挖石頭,揚塵大。2.輝縣至衛輝的衛柿線,夜間經常有超載的大貨車,遺撒石子,揚塵大。 | 新鄉市輝縣市 | 生態 |
(一)關于“新鄉市輝縣市常村鎮井溝村和衛輝市唐莊鎮后溝村,不清楚是哪個企業的多名人員在山上和土地上違規挖石頭,揚塵大”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衛輝市米山洞建筑石料用灰巖礦位于衛輝市唐莊鎮十字嶺、后溝一帶,面積1.835平方公里,保有儲量1.49億噸。2022年衛輝市通過礦產資源整合,將該地區原有的9個小型采礦權整合成1個采礦權。2022年6月24日衛輝市新投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取得采礦許可證。2023年4月19日,與中鐵十九局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施工合同,由其實施衛輝市米山洞灰巖礦開采與前期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2023年4月26日,與河南崇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簽訂項目施工合同,由該公司負責道路整修、運輸、撒播草籽、運輸道路灑水、作業面灑水等。該企業正在按照安全設施建設批復進行基建,基建期間會產生部分碎石雜料,該雜料用于填充礦區礦坑所用,經衛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現場勘查,未發現越界開采行為。經查閱衛輝市環保部門資料,2023年11月17日,該公司在施工作業時,現場抑塵措施不到,揚塵嚴重,被新鄉市生態環境衛輝分局立案處罰,并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豫0781環責改字〔2023〕18號)。2023年12月5日,現場檢查時,因橙色預警管控,該礦區處于停工狀態,揚塵問題均已整改到位。綜上所述,該企業在唐莊鎮后溝村山上挖石頭、揚塵大問題屬實,違規挖石頭問題不屬實。 (二)關于“輝縣至衛輝的衛柿線,夜間經常有超載的大貨車,遺撒石子,揚塵大”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經輝縣市與衛輝市工作人員現場核查,該路段夜間的確經常有超載大貨車遺撒石子,揚塵大的現象客觀存在。 |
部分屬實 | 衛輝市將加大對礦山的監督力度,要求開采企業做好抑塵措施,確保在環保要求達標的前提下進行開采。要求相關部門加強對省道S307衛柿線的日常巡邏,加大對大貨車超限超載行為的打擊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加強對路面的清掃和灑水頻次,保證路面清潔。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8日辦結。 整改情況 1. 關于“新鄉市輝縣市常村鎮井溝村和衛輝市唐莊鎮后溝村,不清楚是哪個企業的多名人員在山上和土地上違規挖石頭,揚塵大”的問題 該問題已辦結。經2023年12月8日現場再次查看,河南崇淼建筑有限公司已健全了環保管理制度,建立了揚塵治理臺賬,揚塵問題均已整改到位。 2. 關于“輝縣至衛輝的衛柿線,夜間經常有超載的大貨車,遺撒石子,揚塵大”的問題 該問題已辦結。一是輝縣市、衛輝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加大對S307衛柿線路面的清掃保潔力度,機械車輛清掃頻次由每日2遍,增加到了每日不低于5遍。二是輝縣市、衛輝市加大對S307衛柿線的巡邏管控力度,增加了巡邏頻次,自接到舉報件以來,共出動執法人員180余人次,出動執法車輛68余輛,對超限超載車加大查處力度。三是輝縣市將組織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加大對該路段聯合巡查,重點打擊重型貨車拋灑遺漏行為。 |
已辦結 | 無 |
22 | X3HA202312010027 | 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公司配料車間空氣含有毒成分,但不注意加強工人防護措施,造成張某等7名職工出現牙齦出血、尿血、皮下出血等癥狀。 | 新鄉市市轄區 |
其他 污染 |
(一)關于“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公司配料車間空氣含有毒成分,但不注意加強工人防護措施”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不屬實。2023年12月2日,區政府組織區衛健委、環保分局及王村鎮政府相關人員對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現場調查。該公司已于2023年5月委托河南啟眾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HNQZ/ZWXP[2023]第056號),配料車間使用的原輔材料石墨、鎳鈷錳酸鋰及NMP等材料均有成分檢測報告,未見毒性成分;檢查時配料車間設有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工人作業佩戴有3M防塵口罩,車間入口公示職業衛生公示欄、職業病風險告知牌、應急措施、規章制度及操作規范。后經調取配料車間近期視頻監控及職業病防護用品出入庫單,未發現違反防護措施現象。 (二)關于“造成張某等7名職工出現牙齦出血、尿血、皮下出血等癥狀”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經對與舉報人同一配料車間工人身體健康情況進行座談調查并填寫走訪調查表,調取健康體檢表,未發現目前在崗的工人身體有牙齦出血、尿血、皮下出血等癥狀。 2021年8月牧野區衛健委曾多次接12345熱線群眾反映的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原職工出現牙齦出血、尿血等情況,委托新鄉市職防所進行職業衛生調查,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10月9日期間多次深入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職業衛生調查,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兩次健康狀況檢查,并對該公司生產中使用的14類44種原輔材料,查詢每種化學物的理化特性、毒理特性和相關學術研究資料,通過對生產工藝、原輔材料調查分析,未在其工作場所發現可導致凝血功能障礙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了解同類企業職工是否存在類似疾病,新鄉市職防所通過對全市與奇鑫電源材料公司鋰電池生產工藝相同或相近的企業進行調查,未發現其他企業與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所用原輔材料有明顯差異,未發現其他企業職工有相似凝血功能障礙疾病情。并于2023年8月31日出具了《關于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部分職工凝血功能障礙職業衛生調查報告》,并得出結論:未在奇鑫電源材料公司發現導致凝血功能障礙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其職工凝血功能障礙疾病與其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無明確因果關系。 2023年9月26日、28日牧野區衛健委將新鄉市職防所出具《關于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部分職工凝血功能障礙職業衛生調查報告》分別交于當事人和涉事企業,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年修訂版)第五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安排對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在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要求,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已履行其法律義務,承擔了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綜上,舉報的“張某等7名職工出現牙齦出血、尿血、皮下出血等癥狀”情況屬實,根據座談調查情況及新鄉市職防所出具《關于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部分職工凝血功能障礙職業衛生調查報告》顯示“造成張某等7名職工出現牙齦出血、尿血、皮下出血等癥狀”與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無明確因果關系,舉報的由企業原因造成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加強對該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強化職業病防治意識,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加大督導及處理力度。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9日辦結。 整改情況 1.關于“新鄉市奇鑫電源材料有限公司配料車間空氣含有毒成分,但不注意加強工人防護措施”的問題 該問題已辦結。加強工人職業病防護培訓教育,按時對工人進行職業病健康體檢。 2.關于“造成張某等7名職工出現牙齦出血、尿血、皮下出血等癥狀”的問題 該問題已辦結。要求企業積極與張某等7名職工進行溝通,做好安撫工作。 |
已辦結 | 無 |
41 | D3HA202312010032 | 新鄉市輝縣市高莊鄉火岔溝村東北方向,河南省環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制造),未進行在線聯網監控,在管控期內違規生產。 | 新鄉市輝縣市 |
其他 污染 |
(一)關于“河南省環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進行在線聯網監控”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重點單位自動監控安裝聯網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21〕484號)相關要求,排污單位取得排污許可證3個月內,應當完成自動監測設備調試和聯網。該企業于2023年9月22日取得排污許可證,目前不足三個月。該企業在線監測設備驗收工作已完成168小時及72小時數據采集,并于11月29日對在線監測設備數據驗收比對檢測,目前企業正在對在線監測設備進行驗收、聯網,預計12月中旬完成。 (二)關于“在管控期內違規生產”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該企業為新建企業,企業需要對生產設備進行調試,且在線設備驗收需要生產設備正常且穩定運行,才能滿足在線設備驗收要求。經調閱該企業在線設備數據顯示,該企業于2023年10月1日開始對生產設備進行調試,10月25日對在線監測設備進行168小時及72小時數據采集,11月29日對在線監測設備數據比對檢測,數據采集完畢以后12月1日下午停止生產,于12月2日6時設備全部停運到位。 該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日取得了排污許可證(91410782MAKJ41B2T001P),尚未完成項目竣工驗收,未被及時納入管控名單內。該企業已處于生產調試驗收階段,為保證3個月內完成在線設備比對檢測并聯網進行了生產,完成比對檢測后,已立即停產。綜上認定,該企業管控期內生產屬實,違規生產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督促該企業在線監測設備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驗收和聯網,及時將該企業納入重污染天氣管控名單,并要求企業完善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明確各工段各環節管理責任,保證各環節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確保達標排放。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6日辦結。 整改情況 1.關于“河南省環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進行在線聯網監控”的問題 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6日辦結。要求企業在12月22日前完成在線設備驗收和聯網。 2.關于“在管控期內違規生產”的問題 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6日辦結。新鄉市生態環境局輝縣分局于2023年12月6日對該公司下達《關于加強自動監控數據聯網的通知》,要求該公司,盡快將排污口自動監控數據與環境部門聯網,2023-2024年度錯峰生產期間的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暫按照水泥行業績效分級B級企業進行管理。 |
已辦結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