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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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 ||||||||||
第十七批 2023年12月19日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 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辦結 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 辦結 |
責任人 被處理情況 |
21 | D3HA202312080038 | 新鄉市輝縣市冀屯鎮張千屯村北側,鑫源交通設施廠,散發刺鼻性氣味,粉塵大,遇到檢查會臨時停工。 | 新鄉市輝縣市 | 大氣 |
(一)關于鑫源交通設施廠散發刺鼻性氣味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2023年12月9日,調查組對該廠現場調查發現,該廠未生產,現場發現生產車間密閉不到位,集氣罩收集不全,存在工藝廢氣不能有效收集處理問題。 (二)關于鑫源交通設施廠粉塵大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2023年12月9日調查組對該廠現場調查發現,發現該廠破碎工段集氣罩收集不全,存在粉塵不能有效收集處理問題。 |
屬實 | 將加大對該企業巡查力度和執法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9日辦結。該廠負責人朱平安表示因市場形勢不好,行業前景不景氣,企業無資金投入進行整改,自愿將生產設備進行拆除,不再生產。目前該廠生產設備已拆除到位,不具備生產能力。 | 已辦結 | 無 |
39 | X3HA202312080037 | 新鄉市延津縣東屯鎮延津縣盛達建筑材料廠(原世勝廢物再利用加工廠),違規從輝縣、衛輝等地盜取原料鵝卵石,破壞當地耕地、河道,超載運料重型卡車每天晚上噪音大,嚴重影響群眾出行。 | 新鄉市延津縣 | 生態 |
(一)關于新鄉市延津縣東屯鎮延津縣盛達建筑材料廠(原世勝廢物再利用加工廠),違規從輝縣、衛輝等地盜取原料鵝卵石,破壞當地耕地、河道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2023年12月9日,延津縣政府成立聯合調查組對該廠現場核查,發現該廠生產車間外東北側存放有鵝卵石和土的摻合料,用土工布覆蓋,原料庫內有鵝卵石和建筑垃圾物料摻和在一起,鵝卵石約有700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與排污許可證均顯示沉淀池建設位置在廠區內,現場檢查發現廠區外東側新建約3畝的沉淀池。該廠存在生產原料變化(使用鵝卵石)、沉淀池位置發生變化的問題,涉嫌建設項目的性質、地點發生改變,未重新報批環評文件,新鄉市生態環境局延津分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延津縣公安局對該廠鵝卵石進行溯源。經調查,該廠所用石料系衛輝和輝縣7名送料人從別處購買后轉賣給該廠7名送料人具體購買地點分別為輝縣上八里鎮鴨口村災毀修復項目,輝縣南河道臘江口至核桃坪清淤工程,衛輝公路局二灰站,衛輝市安都鄉三皇莊藍天公司復耕治理點。綜合目前調查情況,該廠有鵝卵石屬實,盜取原料鵝卵石,破壞當地耕地河道問題不屬實。 (二)關于超載運料重型卡車每天晚上噪音大,嚴重影響群眾出行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延津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現場調閱該廠稱重記錄和結算票證,發現2023年11月6日至12月9日期間,共放行26輛疑似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該廠違反《河南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第八條“貨運源頭單位不得放行超限超載貨運車輛”的規定,延津縣交通運輸局依法啟動行政處罰程序。調查人員對距該廠最近的十八里社區(約600米)5戶居民戶進行走訪,村民表示日常生活中有受到過往重型車輛噪聲較小程度的影響和安全出行問題。 |
部分屬實 | 強化對轄區貨運源頭企業的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通過實地查看和不定期暗訪等方式,嚴查嚴處源頭企業不按標準裝載、放行超限超載貨運車輛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送法上門服務,嚴格督促貨運源頭企業增強安全意識、法治意識和底線思維,切實履行好貨運源頭治超主體責任,同時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力度,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2日辦結,并制定整改方案。 (一)整改情況 1.關于新鄉市延津縣東屯鎮延津縣盛達建筑材料廠(原世勝廢物再利用加工廠),違規從輝縣、衛輝等地盜取原料鵝卵石,破壞當地耕地、河道的問題 該問題已辦結。鑒于該廠生產原料使用鵝卵石、沉淀池位置發生變化問題,涉嫌建設項目的性質、地點發生改變,未重新報批環評文件,新鄉市生態環境局延津分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該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2.關于超載運料重型卡車每天晚上噪音大,嚴重影響群眾出行的問題 該問題已辦結。該廠貨運車輛超標準裝載貨物并放行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違反了《河南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第八條之規定,依照《河南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第二十五條,延津縣交通運輸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依法啟動行政處罰程序。今后將聯合公安交管部門加大對省道309線、310線等重點路段的巡查密度和頻次,重點加強晚間至凌晨時段的路面管控力度,不定時、不定路線開展查糾整治,確保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 (二)處理情況 延津縣盛達建筑材料廠生產原料使用鵝卵石、沉淀池位置發生變化問題,涉嫌建設項目的性質、地點發生改變,未重新報批環評文件,新鄉市生態環境局延津分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貨運車輛超標準裝載貨物并放行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延津縣交通運輸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依法啟動行政處罰程序。 |
已辦結 | 無 |
88 | D3HA202312080012 | 新鄉市獲嘉縣馮莊鎮職莊村,姓職的村民在拉土蓋房子的時候破壞舉報人的莊稼地。 | 新鄉市獲嘉縣 | 生態 |
關于“姓職的村民在拉土蓋房子的時候破壞舉報人的莊稼地”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舉報人所反映職姓村民拉土蓋房,實為職莊村村民職某峰個人平整耕地。職某峰因個人耕地地勢較低且不平整,于2023年10月份對個人耕地進行平整,在平整過程中,私自占用上述村集體分配給知青何某的土地約60平方米,當時該60平方米土地已被同村村民職某國私自占用并種植小麥。 綜上所述,來信舉報的職姓村民占用土地屬實,拉土蓋房問題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馮莊鎮職莊村依法將原分配給知青何某的土地收回村集體,妥善解決群眾矛盾,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好群眾工作。 | 經馮莊鎮職莊村村委會對此事進行調解,通過召開黨員大會、3533黨群代表議事會決定,由村委會將原分配給知青何某的0.45畝土地收回,歸村集體所有,同時也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 已辦結 | 無 |
94 | X3HA202312080033 | 新鄉市新鄉縣瑞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夜間偷偷生產,有非常大的化工氣味,院墻南邊偷排廢水。 | 新鄉市新鄉縣 | 大氣 |
(一)關于夜間偷偷生產問題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2023年12月9日,聯合調查組對新鄉瑞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氯化亞砜項目未生產,四乙酰核糖項目正在生產,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該公司氯化亞砜項目從投料到成品用時約120小時,四乙酰核糖項目從投料到成品用時約58小時。該公司產品生產周期較長,自2023年秋冬季以來,新鄉市已啟動4次重污染天氣預警,均為橙色預警,分別是2023年10月29日12點-11月1日18點;2023年11月12日22點-11月16日20點;2023年11月19日8點-11月23日8點;2023年11月30日18點-12月6日12點,當接到重污染天氣預警后,該公司立即停止投料,部分未完全反應的半成品,需進一步反應完成后,才能全工段停產。該公司存在夜間生產情況屬實,偷生產情況不屬實。 (二)關于有非常大的化工氣味問題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現場檢查時,在該公司廠區內能聞到輕微氣味。2023年12月9日,新鄉市生態環境局新鄉縣分局委托河南恒科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該公司有組織、無組織排放廢氣進行檢測:有組織廢氣甲醇檢測最大值:9.3mg/m3(標準mg/m3);臭氣濃度檢測最大值:1.51×103(標準2000);非甲烷總烴檢測最大值:4.29mg/m3(標準60mg/m3);硫化氫檢測最大值:0.51mg/m3。無組織廢氣甲醇檢測最大值<0.5mg/m3(標準mg/m3);臭氣濃度檢測最大值:<10,標準20;非甲烷總烴檢測最大值0.42mg/m3(標準2.0mg/m3);氯氣檢測最大值:0.37mg/m3(標準0.4mg/m3);二氧化硫檢測最大值:0.012mg/m3(標準0.4mg/m3)。報告顯示各項污染因子均符合排放限值要求。綜上,該公司有化工氣味屬實,有非常大化工氣味不屬實。 (三)關于院墻南邊偷排廢水問題 經查,該問題不屬實。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污水站正常運行,生產廢水經污水站處理達標后,通過管網進入新鄉縣綜合污水處理廠。該公司南側為新鄉市路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生產車間,在新鄉市路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北側和瑞誠公司南側,有一條東西走向硬化的雨水收集溝,雨水收集溝內無水,西側墻外村排內無水。經調查,下雨時新鄉市路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車間房頂流下的雨水,通過雨水收集溝排入新鄉瑞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側墻外的村排。 公司已將檢測報告在公司門口進行公示,并向附近村民解釋宣傳。 |
部分屬實 | 要求該公司加強環境管理,加大對該企業監管力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環境。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3日辦結。新鄉市生態環境局新鄉縣分局對該企業嚴格監管,舉一反三,對轄區內同類型行業加大排查和監管力度,如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查處理。 | 已辦結 | 無 |
95 | X3HA202312080004 | 新鄉市浩源紙業有限公司在新鄉縣七里營鎮,在管控期間生產,而且廢水不經處理私自排出。 | 新鄉市新鄉縣 | 水 |
(一)關于在管控期間生產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新鄉市浩源紙業有限公司原地址在新鄉縣七里營鎮七四村金融路西段,年產5000噸無碳復寫紙項目于2013年8月經原新鄉市環境保護局批復(新環監〔2013〕199號),2014年經原新鄉市環境保護局驗收(新環驗〔2014〕9號)。該項目由于市場原因于2021年3月停止經營,2021年5月拆除設備,2021年8月該項目搬遷至新鄉縣七里營鎮七二村20號橋南60米路東,建設年產2000噸收銀紙項目(該項目屬于豁免類),并變更營業執照。該公司在生產過程中不涉氣,因此不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清單中,在管控期間生產是合法合規的。 (二)關于廢水不經處理私自排出問題 經查,該問題不屬實。2023年12月9日聯合調查組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該公司正在生產,現場查看生產工藝,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采用化糞池收集并定期清運至新鄉縣綜合污水處理廠,不存在廢水不經處理私自排出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加大對該公司監管力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環境。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1日辦結。新鄉市人民政府責成新鄉縣人民政府對該企業嚴格監管,舉一反三,對轄區內同類型行業加大排查和監管力度,發現違法行為依法依規處理。 | 已辦結 | 無 |
97 | X3HA202312080006 | 金豐(新鄉)矽砂有限公司是新鄉縣朗公廟鎮的一家企業,這個廠里有一個很大的設備,預警期間也每天偷偷生產,噪聲非常大。 | 新鄉市新鄉縣 | 噪音 |
(一)關于預警期間每天偷偷生產問題 經查,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自2023秋冬季以來,新鄉市共啟動4次重污染天氣預警,均為橙色預警,分別是2023年10月29日12點-11月1日18點;2023年11月12日22點-11月16日20點;2023年11月19日8點-11月23日8點;2023年11月30日18點-12月6日12點。該公司2023年應急減排措施為:紅色、橙色、黃色預警,焙燒爐1臺(再生砂生產線1條)停產;覆膜砂生產線預警期間可以生產;預警期間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國五及以下重型燃氣貨車進行運輸,停止使用國三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經該公司負責人介紹,因客戶需求原因,再生砂項目今年只有8月份部分時間生產過,其他時間均處于停產狀態,調閱該公司8-11月份天然氣用氣量進行比對,8月份用氣總量為6594立方米,日用氣量約為200立方米;9月份用氣總量為1338立方米,日用氣量約為45立方米;10月份用氣總量為670立方米,日用氣量約為22立方米;11月份用氣總量為1359立方米,日用氣量約為45立方米,秋冬季用氣數據與8月份相比相差較大。綜上,該公司預警期間偷偷生產的問題不屬實。 (二)關于噪聲非常大問題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該公司租用老棉花廠進行生產經營,東北廠界緊鄰一鄉間路,路對面為河南加多多食品有限公司,廠區東側為河南加多多食品有限公司;東南廠界外為農田,西南廠界外為農田,西北廠界外為農田,廠界西2公里處為朗公廟鎮區。該公司生產運營時,高噪聲設備主要為搖篩機、碾碎機、冷卻震輸機等,新鄉市生態環境局新鄉縣分局于2023年12月9日委托河南中弘國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公司進行監督性檢測,報告編號:ZHGT202312096,西廠界臨墻為廢棄倉庫,不具備檢測條件;東廠界噪聲檢測結果為晝間54.3分貝,夜間43.7分貝;南廠界噪聲檢測結果為晝間54.1分貝,夜間45.2分貝;北廠界噪聲檢測結果為晝間53.8分貝,夜間44.5分貝,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綜上,生產時有噪聲屬實,聲音巨大,影響周邊群眾正常休息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加大對該企業的監管力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1日辦結。新鄉市人民政府責令新鄉縣人民政府對該企業嚴格監管,舉一反三,對轄區內同類型行業加大排查和監管力度,如發現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將依法依規處理一起。 | 已辦結 | 無 |
99 | X3HA202312080008 | 新鄉市新鄉縣上海海博油田化學品有限公司表面長期停產,實則夜間偷偷生產,塑料味刺鼻,影響周邊居民。 | 新鄉市新鄉縣 | 大氣 |
(一)關于新鄉市新鄉縣上海海博油田化學品有限公司表面長期停產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該公司2021年8月自然倒閉,公司負責人常年在外地經商不回來。 (二)關于實則夜間偷偷生產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不屬實。2023年12月9日,聯合調查組對該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因自然倒閉而空置。廠區院內散養約有15只羊,地面上到處是羊糞。車間內有廢舊的生產設備和倒閉前存放的物料,地面晾曬有少量青菜。鍋爐房內有一臺燃氣鍋爐,鍋爐房內存放有養殖飼料。現場檢查未發現該公司有生產痕跡。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新鄉縣供電公司提供的用電量證明顯示,該公司2021年8月至今用電量0,該公司不存在夜間偷偷生產問題。 (三)關于塑料味刺鼻,影響周邊居民的問題 經查,該問題不屬實。該公司長期停產,在公司及周邊無異常氣味。 |
部分屬實 | 加大對公司及周邊的巡查力度,發現環境問題依法依規查處,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3日辦結。新鄉市人民政府責令新鄉縣人民政府對該公司嚴格監管,舉一反三,對轄區內同類型行業加大排查和監管力度,如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查處。 | 已辦結 | 無 |
101 | X3HA202312080003 | 新鄉縣明隆木業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時候,機器聲音巨大,周邊群眾根本不能正常休息。 | 新鄉市新鄉縣 | 噪音 |
關于機器聲音巨大,周邊群眾根本不能正常休息的問題 經查,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2023年12月9日聯合調查組對該公司現場檢查,檢查時該公司正在生產,治污設施正常運行,公司生產車間窗戶玻璃有破碎。該公司熱壓工段生產時段為8時至22時。主要產生噪聲的生產設備為裁邊鋸,生產時段為8時至11時,其他時間段不使用。2023年12月9日新鄉市生態環境局新鄉縣分局委托河南興泰檢測有限公司對新鄉縣明隆木業制品有限公司晝間、夜間噪聲開展執法檢測,檢測報告顯示:東廠界1米處(晝間54分貝,夜間45分貝)、南廠界1米處(晝間54分貝,夜間45分貝)、西廠界1米處(晝間52分貝,夜間46分貝)、北廠界1米處(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排放限值標準(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的要求。該公司生產車間在廠區內北側,廠區外北側、東側、西側為耕地,南側間隔一條馬路為居民。經聯合調查組走訪該公司附近的10戶居民,均表示未受到該公司噪聲影響到正常休息。綜上認定,生產時有噪聲屬實;聲音巨大,影響周邊群眾正常休息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將加大對該公司的監管和幫扶力度,確保噪聲達標排放,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環境。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1日辦結,具體情況如下。 2023年12月11日,新鄉縣明隆木業制品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更換破碎的玻璃等隔音降噪措施,減少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新鄉縣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同時舉一反三,對轄區內同類型行業加大排查和監管力度,如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
已辦結 | 無 |
103 | X3HA202312080005 | 新鄉縣三新墻材有限公司沒有按照規定停產,監控不聯網,仍裝車賣磚。 | 新鄉市新鄉縣 | 其他污染 |
(一)關于新鄉縣三新墻材有限公司沒有按照規定停產問題 經查,該舉報問題不屬實。根據河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專班辦公室文件(豫環委攻堅辦〔2023〕5號)《關于實施2023-2024年秋冬季燒結磚瓦行業錯峰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燒結磚瓦企業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間,按照重污染天氣磚瓦行業績效分級(D級企業)實施錯峰生產。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間,實施錯峰停產。該公司屬燒結磚瓦企業,績效分級為D級,應在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間,實施錯峰停產。2023年12月9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未生產,經調閱生產及用電記錄顯示已于2023年10月30日停產至今。該公司已按照規定停產,不存在沒有按照規定停產問題。 (二)關于監控不聯網問題 經查,該問題不屬實。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該公司生產過程中有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安裝有自動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因實施錯峰停產原因,為了節約運營成本,2023年11月14日該公司向新鄉市生態環境局新鄉縣分局申請在線監測設備斷電停運。經新鄉市生態環境局新鄉縣分局批準,2023年11月14日在線監控設施斷電,停止上傳數據,待2024年3月15日開工生產前恢復正常運行,不存在監控不聯網的情況。 (三)關于仍裝車賣磚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該企業按照要求實施錯峰停產,已生產的燒結磚可以出售,現場查看該企業廠區內存放有約251.9萬塊成品磚,經調閱該企業門禁系統顯示2023年12月9日有3輛車出入,出售約18000塊燒結磚。 |
部分屬實 | 督促企業嚴格執行管控要求,規范使用在線監測系統,同時加大對該企業監管、幫扶力度,發現環境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1日辦結。新鄉縣人民政府對該企業要嚴格監管,舉一反三,對轄區內同類型行業加大排查和監管力度,如發現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將依法依規處理一起。 | 已辦結 | 無 |
109 | X3HA202312080007 | 新鄉縣豐益砂漿有限公司違規生產,秋冬季預警期間夜間偷偷裝車。 | 新鄉市新鄉縣 | 其他污染 |
(一)關于新鄉縣豐益砂漿有限公司違規生產問題 經查,該問題不屬實。2023年12月9日聯合調查組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未生產,現場調閱該公司視頻監控、用電量監控及門禁控制系統,該公司2023年7月至今未生產,不存在違規生產現象。 (二)關于秋冬季預警期間夜間偷偷裝車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該公司2023年秋冬季管控應急減排措施為:攪拌、烘干、瀝青加熱等工序停產;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國五及以下重型燃氣貨車進行運輸;停止使用國三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現場調閱該企業門禁系統,顯示該企業自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重污染天氣橙色管控期間共出入64車次,共涉及車輛18輛,國五燃油貨車7輛,共出入37車次,小型轎車11輛,共出入27車次,在管控期間裝車是合法合規的。 |
部分屬實 | 加大對該公司監管力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環境。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1日辦結。新鄉市人民政府責成新鄉縣人民政府對該企業嚴格監管,舉一反三,對轄區內同類型行業加大排查和監管力度,如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 已辦結 | 無 |
112 | D3HA202312080010 | 新鄉市新鄉縣合河鄉朱小郭村南側,新鄉市賽特化工有限公司,1、該廠2018年違規占用該村18畝耕地擴建廠房。2、污水未經處理直排到廠區內水井,污染地下水。3、散發刺鼻性氣味。 | 新鄉市新鄉縣 | 水 |
(一)關于該廠2018年違規占用該村18畝耕地擴建廠房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2020年9月21日,自然資源部下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01批疑似點位”,點位編號:410721001190,點位面積7669.1平方米(折合11.5037畝)。2020年9月22日,新鄉縣自然資源局按照下發點位位置前往現場進行核查,該點位為新鄉市賽特化工有限公司廠區,確實存在違法占用耕地現象,占用耕地面積約為12畝,并非18畝。結合調查情況并查閱相關資料,該公司廠區建設時間為2005年9月,擴建時間為2015年,最終建設完成時間為2016年,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在上報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后,由于該類問題普遍存在,為防止“一刀切”現象,造成社會不穩定,2022年河南省委省政府下發通知,以2020年7月3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開展時間為界限,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占地并完成建設的屬于存量違法,先掛賬處理,待國家和省級方案出臺后,再對存量違法進行分類處置。綜上,違法占用耕地屬實。 (二)關于污水未經處理直排到廠區內水井,污染地下水問題 經查,該問題不屬實。該公司的廢水包括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為車間沖洗及設備清洗廢水,收集后經蒸發釜蒸發處理不外排,蒸發后的蒸餾廢渣屬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處置。調閱2023年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已按要求轉移危險廢物。生活污水經該公司化糞池收集后用于廠區的綠化保濕不外排。該公司廠區只有一眼水井,位于辦公區西側約15米,為生產生活水井,生產廠區及廠區周邊無其它水井。調取該公司2022年度廠內生活飲用水檢測報告,檢測因子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限值要求。 經排查未發現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廠區深井內的情況。2023年12月6日,新鄉市生態環境局新鄉縣分局委托河南省萬華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該公司廠內水井水質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該公司將檢測報告在公司門口進行公示,并向附近群眾解釋宣傳工作。 (三)關于散發刺鼻性氣味問題 經查,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聯合調查組對該公司涉及氣味工序進行現場核查,涉及氣味生產車間已采取密閉措施,生產工段均工作運行,管道連接完好,未發現跑冒滴漏現象,生產車間能聞到異味;氨罐區地面整潔,氨罐罐體無污垢,連接閥門無泄漏,未聞到異味,在該公司廠區內能聞到輕微異味,廠區外未聞到刺鼻性氣味。調閱該公司2023年以來在線監測數據,未發現異常數據。現場檢查時該公司胞嘧啶核苷二工段生產車間南墻一處窗戶玻璃破損,存在無組織排放現象,已要求對破損玻璃進行更換。2023年12月9日-11日新鄉市生態環境局新鄉縣分局委托河南省萬華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該公司有機廢氣排氣筒、廠界無組織廢氣進行檢測,檢測項目:氨、甲醇、非甲烷總烴等,檢測結果均未發現異常數據。聯合調查組對該公司地址所在地朱小郭村10名居民進行調查,表示未聞到刺鼻性氣味。該公司將檢測報告在公司門口進行公示,并向附近群眾解釋宣傳工作。綜上認定,該公司存在生產車間窗戶玻璃破損,有無組織排放產生異味現象。 |
部分屬實 | 加強土地日常監管,加大對該企業監管力度,強化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環境。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4日辦結,具體情況如下。 (一)關于散發刺鼻性氣味問題,新鄉市賽特化工有限公司胞嘧啶核苷二工段生產車間南墻一處窗戶玻璃破損,存在無組織排放現象,經現場檢測該公司無組織廢氣檢測結果達標,該公司已將破損玻璃進行更換,整改到位。相關部門對該企業嚴格監管,舉一反三,對轄區內同類型行業加大排查和監管力度,如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二)關于該廠2018年違規占用該村18畝耕地擴建廠房問題,需等待國家和省級關于存量違法相關政策出臺后,再進行分類處置。 |
已辦結 | 無 |
114 | D3HA202312080002 | 新鄉市原陽縣景明路與311省道交叉口西北角,河南五建鄭州軌道學院建設項目,學校一期建設項目土地占用面積與審批不符,一期西側的土地用綠色的膜覆蓋,有揚塵。 | 新鄉市原陽縣 | 大氣 |
(一)關于新鄉市原陽縣景明路與311省道交叉口西北角,河南五建鄭州軌道學院建設項目,學校一期建設項目土地占用面積與審批不符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鄭州軌道工程職業學院教學實訓基地項目用地,省政府共計批復土地352.86畝。其中2015年12月10日批復219.747畝,批復文號分別為(豫政土〔2015〕1184號)、(豫政土〔2015〕1185號);2022年6月14日批復133.113畝,批復文號為(豫政土〔2022〕848號)。 原陽縣人民政府分別于2021年5月28日、2022年9月22日以出讓方式向鄭州軌道工程職業學院出讓4宗國有土地,土地用途為教育用地,共計出讓土地352.86畝,均為國有建設用地。其中,第一宗出讓面積40.63畝,批準文號為原政土〔2021〕18號;第二宗出讓面積99.95畝,批準文號為原政土〔2021〕19號;第三宗出讓面積78.89畝,批準文號為原政土〔2021〕20號;第四宗出讓面積133.39畝,批準文號為原政土〔2022〕68號。 經現場核實,鄭州軌道工程職業學院教學實訓基地項目所有在建建筑物均位于已批復與供地352.86畝的范圍內。該基地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為施工安全和方便,將施工工地北側不在批復及供地范圍的19.885畝土地(其中耕地9.584畝、林地3.476畝、其他農用地0.280畝、建設用地6.545畝)用鐵皮圍擋,現場無任何建筑。該塊土地原規劃為城區道路(橫一路),目前該地塊正在組卷報批;此外,項目東南側與國道327之間有2.717畝建設用地,不在項目規劃占地范圍,為道路規劃用地,現狀為鄭州軌道工程職業學院教學實訓基地項目臨時房和施工材料堆放,項目建成后清空。 (二)關于一期西側的土地用綠色的膜覆蓋,有揚塵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現場檢查時發現該施工現場局部裸土覆蓋不完善,導致揚塵產生。 |
屬實 | 拆除鐵皮圍擋,恢復耕種,加大巡查督察力度,嚴防非法占用耕地建設,加大監管力度,嚴格落實建筑工地施工揚塵防治整治標準,達到群眾滿意。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2日辦結。 原陽縣相關部門已對鄭州軌道工程職業學院教學實訓基地項目圈占的19.885畝土地鐵皮圍擋進行拆除,并全部按耕地標準恢復耕種條件,同時對覆蓋不完善的裸土進行覆蓋,防止產生揚塵。截至2023年12月12日,鄭州軌道工程職業學院教學實訓基地項目圈占的19.885畝土地鐵皮圍擋已拆除完畢,并全部按耕種標準恢復耕種條件,對覆蓋不完善的裸土進行了全覆蓋。 同時,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各類施工工地,杜絕類似現象的發生。 |
已辦結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