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時間:2022年10月25日 點擊次數:11774
封丘縣2022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設用地已于2022年9月1日經省政府批準(豫政土〔2022〕1276號),2022年9月29日,新鄉市人民政府下發了該批次建設用地的通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
封丘縣2022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
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位于城關鄉西孟、中孟,王村鄉前方莊村,具體位置詳見勘測定界圖。
三、征收土地的地類及面積
征收城關鄉西孟集體土地18.0429公頃,其中耕地17.5415公頃、園地0.1176公頃、其他農用地0.3838公頃,中孟集體土地5.5167公頃,其中耕地5.2607公頃,園地0.0097公頃、其他農用地0.2463公頃;王村鄉前方莊村集體土地5.1417公頃,其中耕地5.0106公頃、其他農用地0.1311公頃。
四、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的規定和經省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城關鄉西孟、中孟和王村鄉前方莊村的征收農用地區片編號均為4107270101,補償標準為每公頃67.5000萬元。
五、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
青苗補償費(每公頃1.5000萬元)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新鄉市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地上(地下)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2017〕97號)規定執行。
六、安置途徑
(一)貨幣安置。將征地補償安置費按時足額一次性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鄉市財政局 新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補貼的意見》(新人社〔2019〕85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用地單位安置。封丘縣人民政府將積極協調用地單位優先安排被征地農民就業。
七、其他事項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土地征收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