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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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50號
蘭考至原陽高速公路蘭考至封丘段(封丘段)工程建設用地已于2023年3月1日經自然資源部報請國務院批準(自然資函〔2023〕133號),2023年4月10日,新鄉市人民政府下發了該項目建設用地的通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建設項目名稱
蘭考至原陽高速公路蘭考至封丘段(封丘段)工程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
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位于尹崗鎮尹崗村、西趙崗村、王李寨村、孫崗村、南文寨村、禪房村、艾村、碾莊村;潘店鎮吳寨村、董馬牧村、蔡頂西村、蔡頂東村、白楊寺村;李莊鎮順河集村;黃陵鎮莊呼村、三張坡村、渠寨村、韓寨村、高村、大杜寨村;曹崗鄉班寨村、后馬常崗村。具體位置詳見勘測定界圖。
三、征收土地的地類及面積
征收土地總面積131.5315公頃,其中:尹崗鎮尹崗村集體土地0.5551公頃,西趙崗村集體土地5.1661公頃,王李寨村集體土地1.1156公頃,孫崗村集體土地6.8267公頃,南文寨村集體土地3.8362公頃,禪房村集體土地13.9046公頃,艾村集體土地6.9591公頃,碾莊村集體土地0.6950公頃;潘店鎮吳寨村集體土地9.9618公頃,董馬牧村集體土地0.0095公頃,潘店鎮蔡頂西村集體土地18.0383公頃,蔡頂東村集體土地10.9398公頃,白楊寺村集體土地9.0224公頃;李莊鎮順河集村集體土地2.7698公頃;黃陵鎮莊呼村集體土地9.1673公頃,三張坡村集體土地10.7688公頃,渠寨村集體土地1.0293公頃,韓寨村集體土地0.6976公頃,高村集體土地5.8874公頃,大杜寨村集體土地6.5129公頃;曹崗鄉班寨村集體土地0.0678公頃,后馬常崗村集體土地7.8819公頃。
四、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執行。該項目征收共涉及封丘縣3個征收農用地區片,每公頃58.5000~67.5000萬元;征收土地面積131.8130公頃(含永久基本農田面積86.2301公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實施的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按我縣最高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每公頃67.5000萬元執行。
五、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
青苗補償費(每公頃1.5000萬元)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新鄉市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地上(地下)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2017〕97號)規定執行。
六、安置途徑
(一)貨幣安置。將征地補償安置費按時足額一次性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鄉市財政局 新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補貼的意見》(新人社〔2019〕85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用地單位安置。待用地單位確定后,將優先安排被征地農民就業。
七、其他事項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土地征收有異議的,可以依法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