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民政局
時間:2021年11月05日 點擊次數:74626
單位名稱:封丘縣民政局
負責人:謝景峰
辦公地址:振興路298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聯系方式:0373—8292215 0373—7091215
主要職責:
(一)貫徹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政策。
(二)擬訂全縣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縣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今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縣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縣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跨鄉(鎮)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區域界線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務工作。
(六)擬訂全縣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縣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縣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
(十二)擬訂全縣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縣民政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事項服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和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法制審核等有關工作;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民政事業基建、物資、技改計劃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行政審批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統一受理(辦理)送達行政許可事項,催辦、督辦有關行政事項辦理進度,聯絡并協調相關股室及部門許可事項報批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民政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民政科技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和離退休干部工作。
(二)社會救助股。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上級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組織開展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
(三)社會事務股。擬訂全縣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辦法;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擬訂全縣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推進全縣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殯葬執法、檢查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承擔全縣涉港、澳、臺婚姻登記工作;協調跨區域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擬訂全縣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四)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股。擬訂促進全縣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承擔慈善信托相關職責;擬訂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承擔全縣兒童涉港、澳、臺及華僑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五)基層政權和行政區劃股。擬訂全縣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承擔縣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縣村務公開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跨鄉(鎮)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指導開展地名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縣界勘定、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執法、監督及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