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實施方案
時間:2021年12月13日 點擊次數:37465
為進一步推動我縣農業關鍵、薄弱環節機械化發展,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根據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的通知》(豫農文[2021]3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我縣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促進我縣農業機械化、農業規模化和農機工業經營發展為主要目標,以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加快推進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發展,促進機械化信息化融合,確保糧食品質為主要任務,聚焦農業機械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著力補短板、強弱項、促協調,全力推進農機化科技創新,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累加補貼機具。最大限度發揮累加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推動我縣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
二、主要目標
(一)提高農機裝備技術含量,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二)推進產業升級,助力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三)突破機械化薄弱環節制約,協調提升機械化水平。
(四)減輕不利天氣對農業生產的影響,確保糧食品質,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
(五)促進農作物秸稈利用機械化技術推廣,有效節約秸稈資源。
(六)堅持綠色生態導向,支持環境生態保護。
(七)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
三、實施范圍
我縣累加補貼政策實施區域按《封丘縣 2021-2023 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封農字〔2021〕126號)規定范圍執行。
四、累加補貼對象、范圍、標準和時限
(一)累加補貼對象。從事農業生產并已獲得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二)累加補貼范圍。根據《河南省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封丘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精神,綜合考慮我縣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和需求,累加補貼范圍為購機對象按規定程序購買,且列入我縣補貼范圍的累加補貼機具。重點為深松機、花生收獲機(自走式花生撿拾收獲機除外)、谷物烘干機、糞污固液分離機、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等五個品目機具。
(三)累加補貼標準。累加補貼額度以《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規定的定額補貼標準為基礎累加1/3, 水稻插秧機累加1/4,資金統一精確到十位。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實行定額累加補貼,標準見附表1。
(四)累加補貼時限。2021年度。
五、操作實施要求
(一)按時銜接操作。累加補貼政策要與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緊密結合,必須在按規定完成農機購置補貼程序的基礎上,辦理累加補貼登記核實手續。
(二)累加補貼機具登記、核實。縣農業機械發展服務中心要根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結果,認真審核補貼檔案材料,對累加補貼對象進行登記,填寫《2021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附表2)。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組織對登記的累加補貼機具進行驗收并將驗收結果進行公示。驗收合格后,由累加補貼對象簽字蓋章(或手印),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提出驗收意見。累加補貼對象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要積極配合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組織的累加補貼機具驗收,否則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將取消購機者享受累加補貼資格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銷售補貼產品資格。
(三)累加補貼資金支付。縣農業機械發展服務中心根據登記核實匯總表,提出累加補貼資金支付意見,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連同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一份(原件)報縣財政局,并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合規性負責。縣財政局根據縣農業機械發展服務中心提供的支付意見,將累加補貼資金撥付至購機者賬戶。
六、工作措施
嚴格按照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印發的《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文〔2021〕185號)和《封丘縣 2021-2023 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封農字〔2021〕126號)文件要求,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積極引導,科學調控,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管,確保累加補貼工作順利實施。
附表:1.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累加補貼標準
2.2021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促進我縣農業機械化、農業規模化和農機工業經營發展為主要目標,以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加快推進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發展,促進機械化信息化融合,確保糧食品質為主要任務,聚焦農業機械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著力補短板、強弱項、促協調,全力推進農機化科技創新,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累加補貼機具。最大限度發揮累加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推動我縣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
二、主要目標
(一)提高農機裝備技術含量,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二)推進產業升級,助力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三)突破機械化薄弱環節制約,協調提升機械化水平。
(四)減輕不利天氣對農業生產的影響,確保糧食品質,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
(五)促進農作物秸稈利用機械化技術推廣,有效節約秸稈資源。
(六)堅持綠色生態導向,支持環境生態保護。
(七)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
三、實施范圍
我縣累加補貼政策實施區域按《封丘縣 2021-2023 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封農字〔2021〕126號)規定范圍執行。
四、累加補貼對象、范圍、標準和時限
(一)累加補貼對象。從事農業生產并已獲得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二)累加補貼范圍。根據《河南省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封丘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精神,綜合考慮我縣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和需求,累加補貼范圍為購機對象按規定程序購買,且列入我縣補貼范圍的累加補貼機具。重點為深松機、花生收獲機(自走式花生撿拾收獲機除外)、谷物烘干機、糞污固液分離機、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等五個品目機具。
(三)累加補貼標準。累加補貼額度以《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規定的定額補貼標準為基礎累加1/3, 水稻插秧機累加1/4,資金統一精確到十位。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實行定額累加補貼,標準見附表1。
(四)累加補貼時限。2021年度。
五、操作實施要求
(一)按時銜接操作。累加補貼政策要與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緊密結合,必須在按規定完成農機購置補貼程序的基礎上,辦理累加補貼登記核實手續。
(二)累加補貼機具登記、核實。縣農業機械發展服務中心要根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結果,認真審核補貼檔案材料,對累加補貼對象進行登記,填寫《2021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附表2)。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組織對登記的累加補貼機具進行驗收并將驗收結果進行公示。驗收合格后,由累加補貼對象簽字蓋章(或手印),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提出驗收意見。累加補貼對象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要積極配合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組織的累加補貼機具驗收,否則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將取消購機者享受累加補貼資格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銷售補貼產品資格。
(三)累加補貼資金支付。縣農業機械發展服務中心根據登記核實匯總表,提出累加補貼資金支付意見,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連同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一份(原件)報縣財政局,并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合規性負責。縣財政局根據縣農業機械發展服務中心提供的支付意見,將累加補貼資金撥付至購機者賬戶。
六、工作措施
嚴格按照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印發的《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文〔2021〕185號)和《封丘縣 2021-2023 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封農字〔2021〕126號)文件要求,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積極引導,科學調控,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管,確保累加補貼工作順利實施。
附表:1.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累加補貼標準
2.2021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