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封丘縣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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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縣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封丘縣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預防和減少居民住宅小區的火災事故,強化消防安全措施,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切實消除居民住宅小區火災隱患。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對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改善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狀況,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理順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提升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環境,有效消除火災隱患,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整治內容
(一)整治范圍:全縣范圍內住宅小區。
(二)重點整治內容:
1、居民住宅樓是否存在違章鎖閉、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現象,樓道內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現象,住宅小區消防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現象;
2、居民住宅小區、住宅樓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電線亂拉亂接及其它違章用電的行為;
4、是否存在住宅小區、住宅樓內違反規定使用明火的現象;
5、是否存在建筑周圍違法亂搭亂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間距,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現象;
6、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按照消防職責開展消防工作,積極消除火災隱患。
三、職責分工
縣政府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明確工作目標,加強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一)住建部門應當對納入監管范圍的特殊住宅類建設工程依法進行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對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二)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管理。公安派出所依法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管理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依職責處理單位或者個人投訴、舉報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三)消防救援大隊應當對居民住宅區中功能復雜、規模大、消防安全技術要求高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施消防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督促火災隱患整改,及時通報重大火災隱患。
(四)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加強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檢查,對公共消防設施、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及時協調相關職能部門予以處置;定期檢查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
(五)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區域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責任:
1、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
2、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設置消防知識宣傳設施,結合火災特點和形勢,定期更新宣傳內容;
3、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每年對建筑消防設施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設施完好有效,并予以記錄、存檔;
4、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消防設施等附近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在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集中停放場所設置防火警示標志,并定期維護;
5、組織本單位員工、業主、物業使用人每年至少開展一次以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滅火和安全疏散為重點的消防演練;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責任。
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無主小區管理的居民住宅區,由鄉(鎮)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依托網格化管理平臺確定消防安全樓(院)長,具體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整治步驟和工作措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11月1日—11月5日)。一是召開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動員大會,進行宣傳動員和專項整治任務部署,認清當前消防安全形勢,提高對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明確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和要求。二是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物業管理條例》、《河南消防條例》、《新鄉市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力度,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使專項整治工作家喻戶曉,人人參與。
(二)綜合治理階段(11月6日—25日)。一是依托網格化平臺對轄區住宅小區開展檢查和督查,組織業主、物業公司對小區的消防安全隱患和公共消防設施存在的隱患開展自查自糾。各責任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對住宅小區中存在消防設施損壞、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對能當場整改的,責令當場整改:對不能當場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實。二是對小區內消防設施損壞或占用、車輛違規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業不履行消防職責及履行不力的等消防違法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拒不整改的,各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理。
(三)總結驗收階段(11月26日—30日)。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各責任單位聯合對全縣住宅小區進行驗收,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按照工作職責分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力度,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人身、財產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加強領導和協調,進一步提高對居民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扎實抓好各項整治工作的落實。各成員單位要及時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扎實推進整治工作,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時間精力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強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各責任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物業管理公司法人或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負責人,必須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聯絡協作機制和工作制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居民住宅小區的消防違法行為,形成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強大的震懾力。
(三)廣泛宣傳,營造整治氛圍。大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識、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