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封丘縣全面整治公共租賃住房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時間:2023年10月24日 點擊次數:9391
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封丘縣全面整治公共租賃住房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封丘縣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封丘縣全面整治公共租賃住房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刻汲取長垣市保障房建設項目事件的經驗教訓,根據《關于全面核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存在問題有關工作的補充通知》(豫發改城市〔2023〕523號)文件要求,為全面落實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建設核查整改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經研究,特制訂此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圍
2012年以來封丘縣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及其基礎配套設施。
先進制造業開發區管委會:產業集聚區A區、產業集聚區B區、產業集聚區C區、產業集聚區D1區、產業集聚區D2區公租房共500套;
王村鄉:和諧社區配建公租房108套;
應舉鎮:陽光社區配建公租房100套;
陳固鎮:梅口社區配建公租房100套;
黃德鎮:黃德村公租房200套;
陳橋鎮:陳橋鎮公租房300套;
荊隆宮鄉:荊隆宮鄉公租房400套;
曹崗鄉:清河集社區配建公租房100套;
潘店鎮:車營社區配建公租房100套;
黃陵鎮:起重園區A區、起重園區B區、起重園區C區、黃陵社區配建公租房共1000套;
李莊鎮:李莊社區、大東關、西街、后北場、李莊鎮公租房共1104套;
尹崗鎮:建勛中學配建公租房、牡丹苑社區配建公租房、玉蘭苑社區配建公租房、綜合廠公租房400套。
二、排查整治內容
(一)入住使用情況。對已入住房屋,核查入住使用率。逐戶逐樓逐項摸排入住信息,建立臺賬,原則上入住使用率不低于85%。
(二)資金收繳情況。按照相關規定,未繳納租金的應足額收取租金,將租金收入繳納至縣財政國庫,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房屋實際用途情況。存在改變房屋使用用途、未按照管理辦法、承租合同等有效文件進行使用的。重點核查物業用房是否存在私人侵占、其他房屋存在經營或違法違規活動。
(四)運營管理情況。是否建立管理制度和運營專班,對公租房及其配套設施進行專門管理、維護。
三、分步實施
(一)全面摸底、建立臺賬(2023年10月20日―10月25日)
1.對已入住房屋,應組織專人,敲門入戶,逐戶逐樓逐項摸排入住信息,人員基本情況、同住人員情況、房屋用途等,并建立臺賬。
2.對未入住房屋,對室內門窗、水電、潔具等設施破損情況進行摸排,達不到入住條件的,建立臺賬。
3.對室外照明、綠化、雨污水管網、窨井等配套設施破損、毀壞情況進行摸排,建立臺賬。
(二)突出重點、邊查邊改(2023年10月26日―11月25日)
1.提升入住率。根據《封丘縣公共租賃租房管理暫行辦法》(封政〔2014〕11號)文件精神和盤活政策規定,各責任單位針對入住率低的情況,應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出臺相關管理制度,提高租金優惠標準等政策,按照盤活文件要求,擴大保障范圍,進一步提高入住率,全面提升保障房的社會效益。入住使用率原則上不低于85%。
2.室內設施維修。對摸排出的室內門窗、水電等設施損壞情況,應采取專門措施進行維修維護,達到入住標準并盡快投入使用。
3.完善基礎配套設施。對室外公共設施存在破損情況,采取有力措施,重點對道路、路燈、綠化、窨井蓋等進行修復。
4.全面提升小區環境。明確專班,對小區公共設施進行維修養護,特別是樓梯間、物業用房等
5.租金收繳情況。應出臺資金收繳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及時足額收繳租金,并按照相關規定交納縣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加強業務指導、建立幫扶專班(2023年10月26日―11月25日)
由縣住建局牽頭,定期召開碰頭會,對相關責任單位開展結對幫扶,指導各相關責任單位的排查、整改、長效機制建立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整理匯總,逐項整改。
(四)成立督導專班、全面落實驗收(2023年11月26日—12月10日)
由縣紀委監委牽頭,縣督查局、自然資源局、發改委、財政局、住建局等部門配合,對排查情況、問題整改情況、長效機制建立情況進行全面督導,對整改結束的,逐戶逐樓逐項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縣長王振海為組長,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胡高峰、副縣長杜習敏為副組長,發改、財政、紀委監委、住建、自然資源、督查、先進制造業開發區、相關鄉鎮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封丘縣全面整治公共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按照黨政同責,采取“一把手”親自抓、主要領導“下手抓”的方式,切實加強領導,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整治工作上來,形成工作合力,任務較重的單位,采取班子分包責任,抽調業務骨干,保障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優先資金保障。對公租房小區室內、外需維修維護的配套設施設備,建設資金優先保障,集中解決,加大工作力度推進落實。
(四)強化追責問責。各成員單位要將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列入重點工作,成員單位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信息共享。如發現工作不認真、組織不力、進展緩慢等問題的,縣政府將采取通報批評、約談等方式,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啟動追責程序,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加大處置力度。對排查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相關辦法進行依法處置,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工作人員虛報、瞞報及參與違法違規行為的,將頂格給與黨政紀處分,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