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封丘縣盤活工業企業低效資產實施方案(試行)的 通知
時間:2021年02月05日 點擊次數:40480
封政辦〔2021〕2號
封丘縣盤活工業企業低效資產實施方案(試行)
為有效盤活低效資產資源,提高運營使用效益,改善優化產業布局,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現就封丘縣盤活困難企業低效資產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盤活運作思路
(一)主要任務
以騰籠換鳥、優化資源配置為目標,以政府主導、尊重困難企業意愿為原則,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由國有控股企業收購困難企業低效資產,進行盤活利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提升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實施主體
實施主體為封丘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和封丘縣縣融匯產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采取市場化方式進行運作。原則上負責產業集聚區和環衛(起重)產業集聚區范圍內困難企業低效資產收購盤活。
(三)實施范圍
主要對象為集聚區內企業、相對成規模的工業區企業、零散工業企業的低效資產以及其他類型企業的低效資產,重點為工業企業低效資產。同時包括司法拍賣、銀行不良資產處置的企業資產。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一)精心組織、強化領導
1.建立國有控股企業收購困難企業低效資產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縣財政局為召集人,縣發改委、縣科工信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商務局、縣金融局、縣人社局、縣建投公司、融匯產投公司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指導協調國有控股企業收購困難企業低效資產及盤活利用等工作。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縣財政局,負責日常具體協調工作。
2.各集聚區、鄉鎮視情況建立相應的盤活困難企業低效資產工作制度,由鄉鎮政府、集聚區、分管領導牽頭負責,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轄區內困難企業及其低效資產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配合收購主體制訂收購方案,協調落實收購過程中的各項具體工作。
3.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并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指導推動收購困難企業閑置資產工作,研究解決收購困難企業閑置資產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
(二)各司其職、協同推進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的要求,切實履行部門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合力推進盤活困難企業低效資產工作順利實施。
1.縣財政局負責組織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困難企業低效資產收購盤活工作;按規定權限履行對國有控股企業收購、盤活困難企業低效資產的審核審批工作;對國有控股企業盤活工作實施全程全面監管及績效考評。
2.縣發改委負責做好盤活低效資產工作中涉及發改范圍和權限的項目核準備案等事項。
3.縣科工信局負責指導各鄉鎮、集聚區對困難企業低效資產進行摸底調查和分類,收集整理困難企業低效資產信息;參與困難企業低效資產收購盤活研判,對收購盤活利用中涉及的產業政策進行指導。
4.縣財政局負責協調困難企業低效資產盤活研判工作,審核落實低效資產盤活中涉及的財政扶持政策。
5.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各鄉鎮對困難企業低效利用土地進行清查,落實用地類型,建立低效土地檔案。參與困難企業低效資產盤活研判;按照收購盤活方案,依法依規及時辦理土地房產權屬登記、抵押變更、轉讓、過戶等相關手續;對低效資產盤活中涉及的用地政策進行指導;負責根據城市規劃,參與困難企業低效資產盤活研判,對盤活利用方式進行指導;依據城市規劃對低效規劃用地性質、指標進行審核確認。
6.縣住建局負責做好盤活閑置資產工作中涉及城鄉建設相關事項的審批、管理等事宜。
7.縣商務局負責指導、協助國有控股企業對收購的土地、房產等低效資產開展對外招商引資,進行盤活利用;指導困難低效企業項目包裝、資金引入。
8.縣金融局負責協助擬收購的銀行不良信貸資產進行調查核實,加強項目投資風險的信息交流共享;協調金融機構支持困難企業低效資產盤活,在信貸規模和利率方面給予支持。
9.縣人社局負責指導、協助處理盤活低效資產過程中涉及企業職工再就業等事宜。
10.縣建投公司、融匯產投公司等國有控股企業在符合國有資產運營管理有關規定的前提下,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開展困難企業資產收購盤活工作;負責與司法部門、人社部門、公安部門、稅務部門、金融機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掌握可盤活困難企業低效資產信息及擬收購低效資產存在的產權糾紛、法律訴訟、借貸抵押、拖欠工資、稅費繳交等潛在風險問題;負責對擬收購的資產項目投資風險可控性進行評估,并按有關規定做好投資和資產評估報批報送工作。
(三)明確流程、有序推進
1.收購執行路徑
①調查摸底。各鄉鎮政府、集聚區按照屬地原則,全面開展對轄區內有盤活意愿困難企業閑置資產的調查摸底工作,確定轄區內擬盤活低效資產困難企業名單(含司法拍賣、銀行不良資產包處置的企業資產),并動態對名單進行調整更新。
②選定收購項目。由作為實施主體的國有控股企業會同各鄉鎮政府、集聚區,在充分評估項目對區域產業結構、城市功能、社會效益的影響、投資風險及測算項目成本收益的基礎上,選定收購項目。
③收購資產評估。作為實施主體的國有控股企業在收購困難企業低效資產時,應先根據財政部門采購管理有關規定選聘評估機構,并按照縣財政局的規定流程,對擬收購的資產進行評估,報縣財政局核準。
④制定盤活方案。由作為實施主體的國有控股企業會同項目所屬鄉鎮政府、集聚區,提出包括收購及盤活利用策劃的具體方案,經縣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后,報縣聯席會議研究確定??蓞^分不同情況,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量身定制收購盤活方案。
⑤與困難企業協商談判,實施收購。在對擬收購資產進行評估的基礎上,與困難企業就收購價格等事項進行協商談判后,按照相關規定決策程序實施收購。鼓勵國有控股企業以市場化行為公開競價取得優質資產。
2.盤活利用路徑
國有控股企業在完成土地廠房收購后,應以縣產業政策為導向,優化資源配置為目標,引進專業團隊進行策劃,科學制訂盤活利用方案,采用多種方式盤活低效土地廠房。
①轉讓資產。結合縣產業結構調整,通過招商引資,加大宣傳推介力度,以轉讓方式進行盤活。
②符合“舊廠房改造”政策的項目,可轉型升級,自主經營。在符合相關規劃、產業政策的前提下,經轄鄉鎮政府、集聚區批準,利用現有廠房和土地,興辦食品、服裝加工、科技研發、眾創空間、生產性服務等新業態,打造特色產業,如需變更用地性質的,應按“舊廠房改造”政策規定程序提交縣政府研究同意后,補繳土地出讓金。
③以低效資產作價入股,合作開發經營。切實把低效資產作為招商引資的有效載體,積極尋找優勢企業進行合作開發,將低效資產作價入股經營。
④租賃。將收購的資產通過公開招租方式出租給創新創業企業或有需求的其他企業。
⑤收儲。對擬實施“退二進三”的項目或涉及用地功能調整且不屬于“舊廠房改造”范圍的,可按規定程序實施收儲后,由自然資源部門依據城市規劃下達規劃條件,按程序組織出讓,國有控股企業參與“招拍掛”競買土地。
⑥可利用收購的土地廠房等資產進行融資,實現資產資本化。如土地廠房等資產可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土地廠房的增值可增加企業資產凈值,增加企業可發行債券的額度;可作為標的物,向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等。
三、落實扶持措施
(一)用地政策支持
對符合規劃和安全環保要求的工業用地項目,不改變用途,在原有建設用地上進行廠房加層改造,增加用地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建設標準的,征得自然資源部門同意后,允許暫不改變房產性質直接依法申辦消防等相關手續。
(二)優化審批服務
各鄉鎮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應為盤活困難企業低效資產項目涉及的審批事項提供“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序,優化辦事流程,精簡工作環節,提高審批服務效率。依法簡化涉及的企業登記、資產權屬登記、抵押變更、轉讓、過戶等相關手續。對引進項目從審批、辦證到投產等各環節,主動靠前服務,盡量簡化流程,促進項目盡快建成投產。
四、實施績效考評
為建立健全相關激勵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盤活困難企業低效資產工作納入縣財政局對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績效考評體系??h財政局應根據項目投入、產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要素,制定考評標準并實施績效考評。
五、其他事項
各鄉鎮政府、集聚區經報縣政府同意后,可指定所屬國有控股企業作為盤活本轄區困難企業低效資產的實施主體,享受本方案中的扶持政策。
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