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收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9年11月29日 點擊次數:26509
封政辦〔2019〕5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19〕28號)精神和《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鄉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新政辦〔2016〕149號),現結合我縣實際,就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參保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及對象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19〕28號)精神,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250元。我縣轄區內不屬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人員均可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二、參保方法
為保障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工作順利開展,縣、鄉(鎮)、村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居民參保組織工作。
(一)農村居民(原新農合),以家庭為單位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村委會負責本村居民的參保繳費工作,城鄉居民醫保村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本村的參保登記工作,城鄉居民醫保鄉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本轄區參保登記工作的技術指導,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參保征繳、登記的統計工作。
(二)縣域內的非村居民(原城鎮居民),由封丘縣人民醫院、封丘縣中醫院、封丘縣婦幼保健院、封丘縣公療醫院四家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參保繳費和參保登記工作。縣域內的非村居民(原城鎮居民)自愿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繳費參保。
(三)民政部門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和困境兒童的參保繳費工作。扶貧部門負責建檔立卡貧困戶參保繳費工作。
三、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10月份)。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城鄉居民醫保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具體政策,做到家喻戶曉。
(二)集中參保繳費征收階段(11月份)。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征繳工作進行科學安排。要加強部門間協調,確保在11月底完成集中保參保繳費征收和參保登記工作。
(三)參保繳費征收鞏固階段(12月份)。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再繼續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辦法,進一步提高參保覆蓋率,確保城鄉居民應保盡保。
四、職責分工
(一)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宣傳,督導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征收和登記工作,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征收和登記工作進度周報制度,定期進行通報,確保順利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征收和登記工作。
責任單位:縣醫保局 縣稅務局 縣廣電傳媒中心
(二)各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的催繳及宣傳工作,每周將參保繳費和登記的人員信息分別報送到縣稅務局和縣醫保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
(三)指導各鄉(鎮)衛生院及村衛生室做好轄區范圍內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工作。
責任單位:縣衛健委
(四)根據各鄉(鎮)政府報送的參保繳費和登記的人員信息,征收城鄉居民醫保費工作。
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五)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并落實好各級財政資金的配套工作。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六)2019年12月15日前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和困境兒童的參保繳費工作。
責任單位:縣民政局
(七)2019年12月15日前做好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身份認定,負責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的參保繳費工作。
責任單位:縣扶貧辦
(八)各鄉(鎮)政府,縣域內各單位負責做好非職工親屬的參保繳費動員工作,確保費款的及時存入待報解賬號工作。
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縣直各單位
五、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宣傳動員
城鄉居民醫保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千家萬戶,各鄉(鎮)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盡早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職責任務,采用多種形式,大力做好宣傳工作,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城鄉居民醫保工作的良好氛圍,確保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和登記工作順利開展,使城鄉居民能夠積極主動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讓城鄉居民醫保惠及到更多的城鄉居民。
附件:1、封丘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城鄉居民醫保(原新農合參保)繳費流程
3、城鄉居民醫保(原城鎮居民參保)繳費流程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19〕28號)精神和《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鄉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新政辦〔2016〕149號),現結合我縣實際,就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參保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及對象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19〕28號)精神,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250元。我縣轄區內不屬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人員均可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二、參保方法
為保障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工作順利開展,縣、鄉(鎮)、村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居民參保組織工作。
(一)農村居民(原新農合),以家庭為單位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村委會負責本村居民的參保繳費工作,城鄉居民醫保村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本村的參保登記工作,城鄉居民醫保鄉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本轄區參保登記工作的技術指導,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參保征繳、登記的統計工作。
(二)縣域內的非村居民(原城鎮居民),由封丘縣人民醫院、封丘縣中醫院、封丘縣婦幼保健院、封丘縣公療醫院四家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參保繳費和參保登記工作。縣域內的非村居民(原城鎮居民)自愿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繳費參保。
(三)民政部門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和困境兒童的參保繳費工作。扶貧部門負責建檔立卡貧困戶參保繳費工作。
三、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10月份)。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城鄉居民醫保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具體政策,做到家喻戶曉。
(二)集中參保繳費征收階段(11月份)。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征繳工作進行科學安排。要加強部門間協調,確保在11月底完成集中保參保繳費征收和參保登記工作。
(三)參保繳費征收鞏固階段(12月份)。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再繼續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辦法,進一步提高參保覆蓋率,確保城鄉居民應保盡保。
四、職責分工
(一)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宣傳,督導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征收和登記工作,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征收和登記工作進度周報制度,定期進行通報,確保順利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征收和登記工作。
責任單位:縣醫保局 縣稅務局 縣廣電傳媒中心
(二)各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的催繳及宣傳工作,每周將參保繳費和登記的人員信息分別報送到縣稅務局和縣醫保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
(三)指導各鄉(鎮)衛生院及村衛生室做好轄區范圍內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工作。
責任單位:縣衛健委
(四)根據各鄉(鎮)政府報送的參保繳費和登記的人員信息,征收城鄉居民醫保費工作。
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五)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并落實好各級財政資金的配套工作。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六)2019年12月15日前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和困境兒童的參保繳費工作。
責任單位:縣民政局
(七)2019年12月15日前做好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身份認定,負責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的參保繳費工作。
責任單位:縣扶貧辦
(八)各鄉(鎮)政府,縣域內各單位負責做好非職工親屬的參保繳費動員工作,確保費款的及時存入待報解賬號工作。
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縣直各單位
五、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宣傳動員
城鄉居民醫保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千家萬戶,各鄉(鎮)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盡早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職責任務,采用多種形式,大力做好宣傳工作,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城鄉居民醫保工作的良好氛圍,確保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和登記工作順利開展,使城鄉居民能夠積極主動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讓城鄉居民醫保惠及到更多的城鄉居民。
附件:1、封丘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城鄉居民醫保(原新農合參保)繳費流程
3、城鄉居民醫保(原城鎮居民參保)繳費流程
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