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政文〔2021〕55號 封丘縣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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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政文〔2021〕55號
封丘縣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封丘縣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為保障封丘縣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設用地需求,擬征收封丘縣王村鄉邊王村、崔王村、后大寺村、劉王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34.9745公頃。經封丘縣人民政府、封丘縣自然資源局、被征地鄉鎮政府、村委會共同協商,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等有關規定,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內容和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用途
擬作為工礦倉儲用地(34.9745公頃)項目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地塊四至范圍:東鄰文化路;西鄰生產路;南鄰劉王村任順國承包地、曹文民承包地,崔王村劉運承包地、崔社州承包地、崔相亮承包地和王愛芹承包地,邊王村邊懷坡承包地、邊海軍承包地;北鄰北環路。
三、擬征收土地位置、地類及面積
擬征收邊王村集體土地11.7872公頃,其中耕地10.5464公頃、其他農用地1.0222公頃、建設用地0.2186公頃;崔王村集體土地17.1779公頃,其中耕地16.5577公頃、其他農用地0.5625公頃、建設用地0.0577公頃;后大寺村集體土地1.1361公頃,其中耕地1.1011公頃、其他農用地0.0350公頃;劉王村集體土地4.8733公頃,其中耕地4.8093公頃、其他農用地0.0640公頃。
四、征地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執行。王村鄉邊王村征收農用地區片編號為4107270101,征收土地面積11.7872公頃,補償標準為每公頃67.5000萬元,征地補償安置費共計795.6360萬元;崔王村征收農用地區片編號為4107270101,征收土地面積17.1779公頃,補償標準為每公頃67.5000萬元,征地補償安置費共計1159.5083萬元;后大寺村征收農用地區片編號為4107270101,征收土地面積1.1361公頃,補償標準為每公頃67.5000萬元,征地補償安置費共計76.6868萬元;劉王村征收農用地區片編號為4107270101,征收土地面積4.8733公頃,補償標準為每公頃67.5000萬元,征地補償安置費共計328.9478萬元。待用地批準后將以上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被征地村委會,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費用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規〔2021〕49號)執行,社保費用標準為每公頃62.5500萬元。
(三)地上附著物數量、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根據《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新鄉市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地上(地下)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2017〕97號)文件規定,按照《地上附著物清點簽字確認表》確認的數量、標準、金額進行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直接支付給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數量、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根據《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新鄉市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地上(地下)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2017〕97號)規定,按照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的數量、標準、金額進行補償,青苗補償費用直接支付給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徑
(一)貨幣安置。待用地批準后,將征地補償安置費按時足額一次性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鄉市財政局 新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補貼的意見》(新人社〔2019〕85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結束后,封丘縣自然資源局向邊王村、崔王村、后大寺村、劉王村書面送達《征地聽證告知書》,多數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邊王村、崔王村、后大寺村、劉王村收到《征地聽證告知書》之日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村委會為單位書面向封丘縣自然資源局提出聽證申請,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會負責組織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地面附著物所有權人,在完成征地聽證程序后三個工作日內,以村委會為單位到封丘縣管委會自然資源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特此公告
封丘縣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