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時間:2022年01月20日 點擊次數:36131
封政文〔2022〕1號
為實施封丘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封丘縣2022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擬征收封丘縣魯崗鎮和寨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8.4359公頃。經封丘縣人民政府、封丘縣自然資源局、被征地鄉鎮政府、村委會共同協商,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等有關規定,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內容和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用途
擬全部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和工礦倉儲用地項目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地塊四至范圍:地塊一:東鄰周洪樹承包地、周洪申承包地、周振廂承包地、李完成承包地、李文英承包地、趙廣立承包地、趙合軍承包地、趙華承包地、趙建承包地、李進成承包地、李選成承包地、李杰成承包地、李彥成承包地、周洪哲承包地,西鄰周洪生承包地、周洪文承包地、周洪設承包地、周洪建承包地、周洪哲承包地、李中坡承包地、李文英承包地、封丘縣人民醫院新址,南鄰周振奇承包地、周振峰承包地、李中學承包地、周文忠承包地、李中廣承包地、李中波承包地、李中甫承包地,北鄰李元輝承包地、李元軍承包地、李元助承包地、李中華承包地。
地塊二:東鄰鄉村路;西鄰鄉村路;南鄰封曹路;北鄰劉站承包地、劉慶承包地、齊太仁承包地、劉樂承包地、李家社承包地、李家富承包地、李家良承包地、周洪海承包地、劉進良承包地。
三、擬征收土位置、地類及面積
擬征收魯崗鎮和寨村集體土地共計8.4359公頃,其中耕地8.3703公頃、其他農用地0.0656公頃。
四、征地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執行。魯崗鎮和寨村征收農用地區片編號為4107270101,征收土地面積8.4359公頃,補償標準為每公頃67.5000萬元,征地補償安置費共計569.4233萬元。待用地批準后將以上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被征地村委會,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費用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執行,社保費用標準為每公頃62.5500萬元。
(三)地上附著物數量、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根據《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新鄉市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地上(地下)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2017〕97號)文件規定,按照《地上附著物清點簽字確認表》確認的數量、標準、金額進行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直接支付給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數量、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根據《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新鄉市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地上(地下)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2017〕97號)規定,按照《地上附著物清點簽字確認表》確認的數量、標準、金額進行補償,青苗補償費用直接支付給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五、安置途徑
(一)貨幣安置。待用地批準后,將征地補償安置費按時足額一次性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鄉市財政局 新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補貼的意見》(新人社〔2019〕85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用地單位安置。待確定用地單位后,封丘縣人民政府將積極協調用地單位優先安排被征地農民就業。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限為30天。
(二)本公告公示結束后,封丘縣自然資源局向魯崗鎮和寨村委會書面送達《征地聽證告知書》,多數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城魯崗鎮和寨村委會收到《征地聽證告知書》之日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村委會為單位書面向封丘縣自然資源局提出聽證申請,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
(三)被征收土地的村委會負責組織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地面附著物所有權人,在完成征地聽證程序后三個工作日內,以村委會為單位到封丘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