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的通知
時間:2025年04月22日 點擊次數:2467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5號)、《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和《河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號)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現將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單范圍的制定主體可以依照法定權限和規定程序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未經確定并公布的部門、單位不得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
二、各制定主體要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審查、備案、評估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并按規定報送備案。
三、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調整,并結合機構改革和管理實際,及時核實增減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報縣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附 件:封丘縣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
封丘縣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