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時間:2024年03月21日 點擊次數:4015
封人社許準字[2024]第02號
封丘縣龍翔職業培訓學校:
你(單位)于2024年1月22日提出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延續辦學的行政許可申請,本機關已于2024年1月22日受理。
準予許可的理由:該學校辦公桌椅、電腦、電話、傳真、打印機等辦公設施齊全;設立了校辦、財務、教務、就業服務等相應科室;經現場查看,該學校有與辦學相適應的場所和設施設備:有合法獨立使用的辦公、教學和實訓場地,具備了延續辦學條件。
經報局班子研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準予你(單位)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延續辦學的行政許可。有效期自2024年1月28日至2027年1月27日。
封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