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書送達公告
時間:2024年04月22日 點擊次數:3921
封丘縣東林學校(法定代表人:李東林):
封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4日對你(單位)下達了封市監處罰[2023]42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因你學校資金周轉困難,特申請延期五個月,于2024年1月27日前繳納罰款。因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履行決定書所載義務。我局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封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封市監罰催〔2024〕H001號),因通過直接、郵寄等方式均無法向你(單位)送達,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該催告書。內容如下:
本局現催告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方式依法繳納應繳罰款人民幣壹萬元(10000元)及加處罰款壹萬元(10000元)。
收到本催告書后,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義務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王巖朋,聯系電話:0373-8293660
封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