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環境保護局 查封(扣押)決定書 封環查(扣)決字〔2019〕第002號
時間:2019年07月11日 點擊次數:7627
當事人: 封丘縣華豐粉業有限公司
地 址: 封丘縣工業園區北段
經查,你單位存在未響應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管控要求 的違法行為,依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 第四條第五款“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實施查封、扣押:(五)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未按照要求執行停產、停排措施,繼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污染物的”的規定,決定對你單位的燃煤鍋爐變頻器和鍋爐房專用閘刀予以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期限為 10 日,自 2019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27 日止。如因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需要順延期限的,或因情況復雜依法需要延長期限的,本機關將另行書面告知。在查封(扣押)期限內,你單位不得 使用 該 燃煤鍋爐變頻器和鍋爐房專用閘刀。
查封扣押物品存放地點:原地封存。
你單位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封丘縣人民政府或者 新鄉市生態環境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封丘縣環境保護局
2019年4月17日
地 址: 封丘縣工業園區北段
經查,你單位存在未響應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管控要求 的違法行為,依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 第四條第五款“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實施查封、扣押:(五)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未按照要求執行停產、停排措施,繼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污染物的”的規定,決定對你單位的燃煤鍋爐變頻器和鍋爐房專用閘刀予以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期限為 10 日,自 2019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27 日止。如因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需要順延期限的,或因情況復雜依法需要延長期限的,本機關將另行書面告知。在查封(扣押)期限內,你單位不得 使用 該 燃煤鍋爐變頻器和鍋爐房專用閘刀。
查封扣押物品存放地點:原地封存。
你單位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封丘縣人民政府或者 新鄉市生態環境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封丘縣環境保護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