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封丘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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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25年封丘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基〔2025〕104號)、《2025年新鄉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2025〕19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教育部《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要求,堅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進公平,落實“雙減”工作要求,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免試、就近或相對就近”的原則。嚴格落實“公民同招”政策,公辦學校按學區入學,民辦學校派位入學。
(二)堅持“三嚴一規范一加強”的原則。堅持陽光招生、規范招生,持續提高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水平,不斷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所有學校招生均通過河南省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稱招生平臺)進行。
(三)堅持“面向全體”的原則。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堅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入盡入。
三、招生對象
小學:招收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不含已注冊過學籍的適齡兒童。
初中:招收2025年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一)學區生
1.房戶一致學生: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統稱監護人)具有學區內戶籍并與住房(擁有100%產權,含公租房)地址相一致。非純居住性質房產、未交付的房產、出租給他人的房產、不具備基本生活居住條件的房產不能作為學生入學依據。
報名時需提供:①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無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與查詢證明);②戶口簿(適齡生和監護人同一戶口簿);③房子已經入住的相關佐證材料。
2.三代房產學生:適齡兒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隨監護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且其父母在學區內無自有房產,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居住。
報名時需提供:①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無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與查詢證明);②戶口簿(適齡生和監護人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戶口簿,且自出生即落戶)。③房子已經入住的相關佐證材料。
3.適齡兒童、少年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憑相關憑證在戶籍所在地依法入學:(1)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2)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3)孤兒。
4.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的自有住房因舊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遷,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其學區以新安置的住房為準。
(二)統籌生
1.符合封丘縣人才辦認定條件的引進人才子女,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入學。
2.現役軍人(武警官兵)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入學。
3.封丘籍學生及其監護人具有學區內自有住房,但戶籍不在學區內的;戶籍不在封丘縣的外縣市學生,只要其監護人在封丘縣城區購置房產的,均可持不動產證或網簽購房合同在房產所在學區學校入學,享受與封丘縣籍學生同等待遇。住房為自建房的,需提供能夠證明房屋歸屬佐證材料或購買該房屋的公證材料。
4.學生及其監護人具有封丘城區內常住戶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或無自有住房的。
5.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其監護人在學區內經商、務工且租房居住或住在單位的非學區戶籍人員。(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①戶籍憑證:學生和監護人在同一戶籍的戶口簿。②居住憑證: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協議和半年租費轉賬記錄;居住處所為單位提供的住房,由單位出具證明并提供該住房的權屬證明。③務工憑證: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最近3個月工資流水;個體工商戶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
不屬于上述范疇的學生,原則上不予安置。當一所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學區生將直接錄取,超出計劃的人數將在統籌生內通過電腦搖號的方式確定錄取或統籌安排。需要電腦搖號時將按照統籌生第5類、統籌生第4類、統籌生第3類、統籌生第2類、統籌生第1類的先后順序依次進行。學校不得拒絕接收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符合入學條件的統籌生。
城區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學校為:封丘縣城東小學、封丘縣民生學校小學部、封丘縣一中初中部。封丘縣第一初級中學、封丘縣第二初級中學(原城關鄉第一中學)在學位空余的情況下,可以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城關鎮北街學校教育總校轄區內接收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的學校,由城關鎮北街學校教育總校確定。
封丘縣實驗中學,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招收城區內的走讀生。
四、招生細則
2025年封丘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報名分為線上報名
和線下報名兩種方式,報名與信息錄入工作同時進行。
線上報名通過“教育入學一件事”平臺完成。具體網上辦理渠道:①手機端。打開“豫事辦”APP或支付寶搜索“河南省豫事辦”,點擊“高效辦成一件事”,進入“教育入學(小學或初
中)”按提示的區域和類型辦理。②電腦端。打開河南政務服務網,點擊“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中的教育入學(小學)或教育入學(初中),點擊“在線辦理”按照提示填報個人信息。
適齡兒童與父母具有學區內戶籍并與與自有住房(擁有100%產權,能提供不動產權證)相一致的學區生(即房戶一致學區生,下同),可使用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也可按規定時間直接到學區學校進行現場報名。
統籌生(含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等其他類型的學生通過線下現場報名。
意愿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通過線下現場報名。
(一)小學入學(8月13—28日)
封丘城區房戶一致的學區生,可通過“教育入學一件事”平臺,按照系統提示,通過上傳戶籍、房產等信息進行線上報名,也可直接到學區學校進行現場報名,線上報名成功的不再參加線下報名,但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在8月28日前將線上申報成功后生成的申辦流水號告知學區學校備案。
未進行線上報名、線上報名不成功的學區生監護人持戶口簿和自有住房的產權憑證,以及嬰兒出生證到所屬學區小學報名并進行信息錄入,統籌生監護人持戶口簿和有關材料,到各指定小學現場登記。
意愿到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學生持戶口本(隨遷子女持居住證等材料)到民辦小學登記報名,每名學生只能選報一所戶籍(居住證)所在地的民辦小學,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實行電腦派位,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不能選報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未被錄取的學生,由招生學校負責通知學生24日前回本人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報名。對學校擅自超錄的學生一概不予注冊學籍。
(二)初中入學(8月13—28日)
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六年級畢業生可直接在本校升入七年級,也可到居住地(戶籍地)公辦初中報名。
城區公辦小學畢業生和不愿繼續在城區民辦學校就讀的小學畢業生,根據實際居住住址按照城區初中學校學區劃分到相關初中學校報名,初中學校招生對口小學及劃分片區學生。
1.縣城區戶籍學生(8月13-28日)
封丘城區房戶一致的學區生,可通過“教育入學一件事”平臺,按照系統提示,通過上傳戶籍、房產等信息進行線上報名,也可直接到學區學校進行現場報名,線上報名成功的不再參加線下報名,但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在8月28日前將學籍表和線上申報成功后生成的申辦流水號交至學區學校備案。
未進行線上報名、線上報名不成功的學區生以及符合條件的三代房產等其他類型學生監護人持戶口簿和自有住房的產權憑證等報名材料到所在學區學校現場報名并進行信息錄入。
意愿到民辦初中就讀的學生,持戶口簿(隨遷子女持居住證等材料)到所在區民辦初中登記報名,每名學生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初中,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實行電腦派位。未被錄取的學生,由招生學校負責通知學生24日前回本人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報名。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不能選報民辦學校。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8月13-28日)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持卡式居住證等有關材料到就近接收初中進行登記,每名學生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初中。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根據學位空余情況,將按照“自有住房優先、就近居住優先、居住時長優先”的原則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行統一錄取。如有其他子女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收學校上學,則優先安排到同一所學校就讀,未被錄取的則統籌安排到其他有學位的接收學校。任何接收學校不得以學生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三)特殊兒童、少年入學
縣教體局將會同縣殘聯,認真摸清適齡殘疾兒童底數,并將名單下發,各相關單位按“一人一案”進行分類安置,確保不失學,不輟學。各學校要按照《殘疾人教育條例》相關要求,尊重家長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適齡特殊兒童、少年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學習或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縣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任何學校不得拒收學區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少年入學。
五、有關要求
(一)嚴格招生紀律。各招生單位在招生過程中必須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要求,按照“三嚴一規范一加強”原則,嚴肅查處中小學招生入學和違規借讀等環節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一步整治“掐尖”招生及“擇校”亂收費等行為。各中小學校不得提前組織招生,不得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不得以學科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錄取依據,不得變相“掐尖”選生源,不得提前對學生進行預錄;嚴禁以“校園開放日”等名義進行違規招生宣傳或考察學生、家長;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控擇校招生,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關聯的“擇校費”“捐資助學款”“共建費”等,嚴禁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及亂收費;嚴格均衡分班,嚴禁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考情況進行排名;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二)規范民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進行招生,不得提前進行招生宣傳、提前圈定生源、提前收取費用,不得跨縣(市)、區招生。我縣將按照民辦學校學生占比、辦學規模,合理劃定招生計劃,確保今年區域內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校生占比不超過去年。各民辦學校需招生前將學校招生計劃申請、收費標準批文報送至教育體育局基教股和職成教股,要嚴格按照招生計劃、線上錄取的辦法進行招生,未經平臺錄取的學生將不能注冊學籍。
(三)嚴控班額、均衡編班、嚴查非法辦學。按照教育部《關于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小學一年級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任何小學、幼兒園、培訓機構不得開設或變相開設學前班。除省教育廳批準設置的實驗班外,嚴禁舉辦任何形式的精英班、重點班、實驗班、特長班。任何學校不得開設任何需額外收取學生家長費用的特色班、實驗班。各中小學校起始年級力爭不出現新的大班額,縣教體局將對產生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通報。
各教育總校要會同其他有關部門認真排查并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行為。
(四)落實民生政策。各單位和學校要全面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材料,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應入盡入、同城同待遇。要在官方網站公布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公布咨詢電話;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政策,摸清底數,確保每一名適齡留守兒童、少年按時入學;要做好適齡困境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工作。
(五)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各學校要切實履行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摸清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總數,加強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教育關愛,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單位要按照我縣關于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落實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家庭等多方聯控聯保責任制,不斷完善“一校一案”控輟保學工作方案,扎實開展秋季開學勸返復學專項行動,壓實工作責任,堅決防止因貧、因病或家庭變故孩子輟學。聚焦重點地區、重點環節、重要時間節點,重點做好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入學工作,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嚴厲打擊以各種名義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造成輟學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組建幫辦服務隊伍。招生期間,各招生學校都要設立招生咨詢服務站,明確專人負責,公示招生電話,選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負責招生咨詢工作,及時解答或解決群眾提出的問題;針對線上報名的家長,各學校要成立專業幫辦服務隊伍,提供全流程引導、政策答疑與操作輔助;針對線下現場報名的家長,各學校要組織力量采取學區內分區分時段等合理報名方式方法,并開放校內會議室、教室等作為休息室供家長使用,避免出現家長長時間排隊報名的現象。各學校要制定應急預案,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和諧穩定。
(七)進一步減輕家長負擔。報名材料遵循“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則,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均為8月31日前。報名后的入戶家訪由學校自行安排,學校不得將水、電、天然氣、網絡、有線電視收費憑證作為入學的必需條件。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要求學生提供。為方便群眾,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對需要進一步審驗的房產和戶籍信息進行核查,學校不得要求學生家長提供無房證明。學校除可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外,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收入等私人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因學生監護人弄虛作假、偽造證件而造成學生不能正常入學的,由監護人自行負責。
(八)暢通監督渠道。招生期間各單位要設立舉報電話、信箱,接受群眾投訴和監督;要邀請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監督指導;掛牌督學要深入學校參與并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做到有訴必查,有錯必糾。
(九)做好學籍備案。各學校應在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要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河南省義務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和《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學籍管理的嚴肅性,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一年級新生的電子學籍注冊和七年級新生的電子學籍轉接工作。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十)嚴格執紀問責。各教育總校、直屬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完善措施,落實責任,確保2025 年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各教育總校、直屬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招生入學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是具體負責人。要組織開展逐校巡查工作,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要加大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國家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和資助政策的宣傳力度,引導家長按照要求送其子女按時就近入學,避免盲目跟風擇校。各學校要按照有關政策解決問題樓盤業主子女的入學問題。
各學校要建立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和招生結果公示制度,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招生單位違反招生紀律、破壞招生秩序、在社會產生不良影響的,甚至影響到教育和諧穩定的,縣教體局和縣教體局紀檢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附件:2025年封丘縣城區公辦學校招生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