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落實取消下放或調整簡政放權事項的通知
時間:2018年08月10日 點擊次數:10983
按照市審改辦《關于全面落實取消下放或調整簡政放權事項的通知》(新審改辦﹝2018﹞7號)要求,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省政府部門行政職權的事項的決定》(豫政﹝2018﹞21號),現對水利局、農牧局(林業局)、質監局等部門的行政職權進行調整,請各相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取消、接收下放和調整的行政職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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