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情況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專項督察第六組 交辦案件辦理情況(第七批 2020112203)
封丘縣
交辦案件編號:第七批 2020112203
交辦案件內容:封丘縣垃圾填埋場1.未按規定堆土覆蓋壓實;2.兩個填埋區之間道路被垃圾掩埋,疑是滲濾液通過雨水溝外排;3.未能提供2019年至2020年7月之間的加藥臺賬。
調查處理情況:
一、基本情況:封丘縣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位于應舉鎮后蔣寨村西南,占地104畝,于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設計庫容坑下約13.10萬M3,坑上約32.06萬M3,總庫容45.16萬M3,使用年限為11年,設計日處理生活垃圾160噸,處理方式為衛生填埋。
二、調查核實情況:(一)未按規定堆土覆蓋壓實問題。經縣城管局核實,由于封丘縣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填埋區庫容較小,生活垃圾進廠量大,無法采用分區填埋作業,加之重污染天氣及自然資源局、水利等部門對改變水土現狀管控嚴格。黃土采購運送無法完成,導致未能按要求及時進行黃土覆蓋。
(二)兩個填埋區之間道路被垃圾掩埋,疑似滲濾液通過雨水溝外排問題。封丘縣生活垃圾實行全域社會化運作后,生活垃圾進廠量劇增,原設計庫容及日進廠量已無法滿足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需求,在二期擴容建設中,為了增加庫容,經城管局請示上級,征得設計單位同意并出具設計變更后,取消了一期填埋區與二期填埋區之間道路與二期填埋區建設同步進行防滲處理等工程,一期填埋區與二期接壤處理雨水溝亦相應取消。一期填埋區與二期填埋區之間道路與相應基礎建設已改建為填埋區,滲濾液自然滲濾通過提升井導入調節池進入滲濾液處理設備進行處理,無通過雨水溝外排現象。
(三)未能提供2019年至2020年7月之間的加藥臺帳問題。2019年6月,封丘縣城市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廈門嘉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對封丘縣生活垃圾處理場垃圾滲濾液進行處理,封丘縣城管局根據第三方處理滲濾液量付費,對委托的第三方公司進行監管但不參與公司運營(委托營運合同附后)。
三、下步措施:下步,封丘縣城管局將協調做好黃土采購工作,為縣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堆土覆蓋提供保障;責令縣生活垃圾處理場嚴格作業規范,監督其依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范》進行填埋作業,規范運行。
交辦案件編號:第七批 2020112203
交辦案件內容:封丘縣垃圾填埋場1.未按規定堆土覆蓋壓實;2.兩個填埋區之間道路被垃圾掩埋,疑是滲濾液通過雨水溝外排;3.未能提供2019年至2020年7月之間的加藥臺賬。
調查處理情況:
一、基本情況:封丘縣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位于應舉鎮后蔣寨村西南,占地104畝,于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設計庫容坑下約13.10萬M3,坑上約32.06萬M3,總庫容45.16萬M3,使用年限為11年,設計日處理生活垃圾160噸,處理方式為衛生填埋。
二、調查核實情況:(一)未按規定堆土覆蓋壓實問題。經縣城管局核實,由于封丘縣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填埋區庫容較小,生活垃圾進廠量大,無法采用分區填埋作業,加之重污染天氣及自然資源局、水利等部門對改變水土現狀管控嚴格。黃土采購運送無法完成,導致未能按要求及時進行黃土覆蓋。
(二)兩個填埋區之間道路被垃圾掩埋,疑似滲濾液通過雨水溝外排問題。封丘縣生活垃圾實行全域社會化運作后,生活垃圾進廠量劇增,原設計庫容及日進廠量已無法滿足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需求,在二期擴容建設中,為了增加庫容,經城管局請示上級,征得設計單位同意并出具設計變更后,取消了一期填埋區與二期填埋區之間道路與二期填埋區建設同步進行防滲處理等工程,一期填埋區與二期接壤處理雨水溝亦相應取消。一期填埋區與二期填埋區之間道路與相應基礎建設已改建為填埋區,滲濾液自然滲濾通過提升井導入調節池進入滲濾液處理設備進行處理,無通過雨水溝外排現象。
(三)未能提供2019年至2020年7月之間的加藥臺帳問題。2019年6月,封丘縣城市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廈門嘉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對封丘縣生活垃圾處理場垃圾滲濾液進行處理,封丘縣城管局根據第三方處理滲濾液量付費,對委托的第三方公司進行監管但不參與公司運營(委托營運合同附后)。
三、下步措施:下步,封丘縣城管局將協調做好黃土采購工作,為縣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堆土覆蓋提供保障;責令縣生活垃圾處理場嚴格作業規范,監督其依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范》進行填埋作業,規范運行。
豫公網安備4107270200010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