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封丘縣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時間:2022年12月07日 點擊次數:9396
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接續推動鄉村全面振興,根據《新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新鄉市財政局 新鄉市民政局 新鄉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22年新鄉市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新建村鎮〔2022〕5號)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結合我縣實際,就做好全縣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間,在保持政策穩定性、延續性的基礎上調整優化,加強對脫貧人口住房安全的常態化監測,逐步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目標任務
2022年9月底前完成農村危房改造竣工驗收工作,11月底前完成補助資金撥付及信息系統錄入工作。
三、補助對象及認定
(一)補助對象
一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方面。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對象主要是農村低收入群體,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二是接續推進鄉村振興方面。為保持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和農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續性,對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給予支持。
(二)住房鑒定(評定)
嚴格執行先確認身份信息,后鑒定危房等級的工作程序。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據縣級鄉村振興、民政部門提供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名單組織開展住房安全性鑒定(評定),對經鑒定(評定)住房確屬C級、D級的農戶或無房戶列為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無房戶指無自有房屋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由農戶本人申報、村級評議、鄉鎮審核、鎮村兩級公示等措施認定。
對于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有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但已納入村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或農房抗震改造補助范圍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補助對象應是符合一戶一宅政策,且唯一住宅的農戶。
四、建房面積和補助標準
(一)建房面積
拆除重建或選址新建的房屋面積,原則上1人戶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戶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戶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戶人均面積不低于13平方米。
(二)補助標準
C級修繕加固每戶補助5000元;D級拆除新建每戶補助30000元,無房戶新建每戶補助30000元。
五、實施管理
(一)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農戶是實現其住房安全的責任主體,對于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應提出農村危房改造申請并組織實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農戶本人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按照村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工作程序,對經鑒定(評定)住房確屬C級或D級或無房戶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對于保障對象中失能失智無法提出申請的特殊人員,由村委會幫助其提出農村危房改造申請。
(二)合理選擇改造方式
通過農戶自籌資金為主、政府予以適當補助方式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根據房屋危險程度和農戶改造意愿選擇維修加固、拆除重建或選址新建等方式解決住房安全問題。原則上C級危房應實施維修加固,D級危房且無維修加固保留價值的應拆除重建,無房戶可新建。
六、重點工作要求
(一)加強動態監測管理
1.加強日常監測。要以實現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為根本,建立健全農房定期體檢制度。有效發揮村“兩委”、鄉鎮包村干部、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的作用,加強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定期開展走訪摸排,發現住房安全隱患后及時告知農戶。鄉鎮政府要將排查發現的住房安全問題匯總,要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制度,解決一戶,銷號一戶,確保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
2.加強信息共享。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與縣鄉村振興、民政等部門加強協調聯動和數據互通共享,健全完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對照新增名單逐戶開展住房安全鑒定(評定),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納入危房改造任務,對于不能納入當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的要妥善進行安置,并納入次年改造任務,切實保障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
(二)強化質量安全監管
1.嚴格技術標準。要依據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技術導則、標準,結合實際,確保改造后農房滿足正常使用安全要求,具備基本使用功能。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的應同步達到當地抗震設防要求,禁止單獨進行粉刷、裝飾等與提升住房安全性無關的改造行為。
2.嚴格過程監管。農村危房改造由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筑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擔施工任務并對施工質量安全負責。采用自建方式的,農戶和施工隊對房屋質量安全負主體責任;采用統建方式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房屋質量安全負主體責任。各鄉(鎮)要按照基本質量安全標準,組織當地管理和技術人員開展現場質量檢查,并做好現場檢查記錄,重要施工環節必須實施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抓好整改。
3.嚴格竣工驗收。各鄉(鎮)要組織相關人員開展竣工驗收,按照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質量檢查驗收項目逐項驗收,凡竣工驗收達不到驗收標準的,必須在整改復驗通過后才能通知改造對象入住,竣工驗收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要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三)規范資金使用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中央補助資金按照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22〕43號)有關規定下達,縣級財政部門要嚴格執行“一卡通”管理要求,竣工驗收通過后30日內將補助資金全部撥付到位,并按照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有關要求,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等信息錄入監控系統,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禁擠占挪用和截留滯留補助資金等問題發生。
(四)加強檔案信息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實行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批準一戶、建檔一戶,每戶農戶的紙質檔案須包括:農村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申請審批表、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表等(資料清單見附件2)。在完善和規范紙質檔案管理與保存的基礎上,各鄉(鎮)在“全國農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統”中及時更新工作進展情況,做到“開工一戶、填報一戶,竣工一戶、完成一戶”,信息填報要與工作進度相匹配。
(五)嚴格落實建新拆舊
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要做好農戶的過渡安置工作,嚴格落實建新拆舊有關要求,做好群眾思想工作,依法依規組織實施建新拆舊工作,在竣工驗收通過后30日內拆除舊房,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拆除過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縣住房城鄉建設、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要密切協作,各司其職,共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統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并組織具體實施;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做好補助資金撥付工作;民政部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鄉村振興部門負責認定農村易返貧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鄉村振興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認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
(二)加強管理服務。要進一步加強鄉村建設管理與技術力量,確保農房建管落實到位。建立農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鄉(鎮)政府和村“兩委”,落實農戶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過程技術指導與監督等職責。加強對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并為農戶對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維護與管理提供技術支持。
(三)加強政策宣傳。要進一步做好農村危房改造領域政務公開工作,以基層群眾實際需求為導向及時調整完善,不斷創新政務公開形式,利用新媒體靈活便捷的特點,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工作,不斷提升政務公開質量和實效。堅持因戶施策、因人施策,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方式,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切實提高群眾對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曉度,引導農戶充分參與改造方案選擇、籌措資金、投工投勞、施工過程質量監督與竣工驗收等全過程,不斷激發群眾的積極性、參與性。
(四)加強監督指導。要落實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公示制度,強化群眾監督作用。加強補助資金使用監管,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堅決查處挪用、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索要好處費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