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養老機構備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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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設立公益性養老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登記所需要件,以登記管理機關要求為準。第三款,養老機構登記后即可開展服務活動,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根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十條, 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后10個工作日以內向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后10個工作日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同級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
根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向民政部門提交備案申請書、養老機構登記證書、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的承諾書等材料,并對真實性負責。
備案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養老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信息等;
2.服務場所權屬;
3.養老床位數量;
4.服務設施面積;
5.聯系人和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