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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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號
為保障新鄉市“四縣一區”南水北調配套工程東線項目(封丘縣段)用地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等有關規定,2022年11月29日封丘縣人民政府發布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2022〕83號),擬征收黃德鎮黃德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0650公頃。
因設計方在原公告發布后調整了征地紅線需對擬征地面積予以核減以及2023年9月1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新的社保費標準文件《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92號)、省政府2023年8月15日發布了新的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 〔2023〕28號)但用地報批尚處在組卷階段等情形,需對原已發布的〔2022〕83號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中的部分內容進行變更。現將〔2022〕83號《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中的部分內容補充公告如下:
1、擬征收土地面積變更為0.0467公頃(耕地0.0467公頃);
2、征地補償安置費文件依據變更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3〕28號)的規定執行,征地補償安置費變更為2.8721萬元;
3、社保費用文件依據變更為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92號)執行,標準變更為68.9250萬元/公頃。
除上述內容外,其他內容仍以2022年11月29日封丘縣人民政府發布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2022〕83號)為準。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