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封丘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
時間:2021年12月13日 點擊次數:35876
一、出臺背景
2020年7月,封丘縣成功申報“2020年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升級版)”,為規范我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管理工作,制定該辦法。
二、主要依據
根據商務部、財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有關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文件精神及《河南省商務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有關工作的通知》(豫商體系〔2020〕25號)等文件。
三、主要內容
《封丘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項目管理辦法》)明確了項目管理工作的各項進程和原則規范。為更好地開展項目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據。
在選定項目承辦企業和建設內容方面,《項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示范項目采取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承辦企業,項目具體建設內容包括縣鄉村三級物流共同配送體系建設,農產品進城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業品下鄉流通服務體系建設,電子商務培訓、宣傳體系建設等內容。
在項目進程監督方面,《項目管理辦法》明確縣人民政府是綜合示范工作的責任主體,成立“封丘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專項資金使用和項目監督、管理等工作,確保項目進展順利和資金使用安全,成效明顯。
《項目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在封丘縣政府門戶網站設置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專欄,及時、準確公開實施方案、資金安排和決策過程等信息,明確專人負責商務部農村電子商務管理系統、省電商服務信息系統信息報送工作,確保項目相關信息報送及時、準確、真實;明確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對項目中的資金所形成的資產及時做好產權歸屬登記入賬和管理使用工作;要求定期對檔案資料整理歸檔,確保項目建設各類資料完整、規范。
《項目管理辦法》明確引入第三方對項目進行監管,及時發現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及時整改。項目主管部門組織第三方按照項目建設標準和要求進行驗收,根據驗收結果出具驗收報告等。各類項目驗收的原始資料做好存留,接受上級部門的績效評價。
政策文件:封丘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封丘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 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政策文件:封丘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封丘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 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